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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ADA“妊娠期的糖尿病管理指南”要点解读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3-31 08:44浏览:

分类与诊断

  • 分类:分为妊娠前糖尿病(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DM)。PGDM 是指妊娠前诊断的糖尿病,GDM 是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现和诊断的糖尿病。
  • 诊断标准:PGDM 诊断标准包括孕前已诊断糖尿病患者;孕期首次发现血糖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空腹血糖≥7.0mmol/L、75g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后 2h 血糖≥11.1mmol/L、伴有典型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任意血糖≥11.1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GDM 诊断可采用 “一步法”,即妊娠 24~28 周行 75g OGTT,空腹血糖≥5.1mmol/L,1h 血糖≥10.0mmol/L,2h 血糖≥8.5mmol/L;也可采用 “两步法”,先在妊娠 24~28 周行 50g 葡萄糖负荷试验,结果阳性时再行 100g OGTT,任意检测指标达到 2 项及以上即可诊断。

综合管理

  • 孕前管理
    • 咨询与避孕:所有育龄期糖尿病女性应进行孕前咨询并纳入常规护理,未达怀孕条件时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血糖控制:强调孕前血糖管理,尽可能使血糖接近正常,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 6.5% 以内,以降低母婴风险。
    • 保健与筛查:进行叶酸、碘化钾等营养物质补充,筛查烟酒、传染性疾病、疫苗接种、糖尿病并发症及合并症等,审查其他药物或保健品使用情况。PGDM 患者孕前宜接受多学科管理,早期开启眼部检查并定期监测至产后 1 年,检测肌酐、尿白蛋白 / 肌酐比、血糖等。
  • 孕中管理
    • 血糖监测:所有妊娠糖尿病患者监测空腹、餐前、餐后血糖;1 型糖尿病患者使用 CGM,鼓励 2 型糖尿病或 GDM 患者个体化使用 CGM。推荐葡萄糖目标值为空腹 3.9~5.3mmol/L、餐后 1h 6.1~7.8mmol/L、餐后 2h 5.6~6.7mmol/L。CGM 目标范围 3.5~7.8mmol/L,葡萄糖目标范围内时间(TIR)目标>70%,低于范围 3.5mmol/L 时间目标<4%,低于范围 3.0mmol/L 时间目标<1%,超过范围 7.8mmol/L 时间目标<25%。
    • 血糖控制:确诊为 PGDM 或 GDM 的妇女可通过胰岛素结合营养治疗控制血糖。妊娠期间胰岛素需求波动大,需及时监测调整。如不发生明显低血糖,糖化血红蛋白<6% 为最佳目标值,但不可替代血糖监测。
    • 营养咨询:倡导均衡摄入宏量营养素,包括水果、蔬菜、豆类、全谷物和富含 omega - 3 脂肪酸的健康脂肪。
    • 体力活动:运动干预可改善血糖结果,减少胰岛素使用需求或剂量,运动类型和持续时间存在异质性。
  • 产后护理
    • 胰岛素调整:产后胰岛素抵抗水平急剧下降,需评估和调整胰岛素需求量,最初几天需求量通常为孕前一半左右。
    • 避孕与筛查:指导所有合并糖尿病的育龄期女性有效避孕和计划妊娠。有 GDM 史的产妇在产后 4~12 周行 75g OGTT 筛查糖尿病前期和糖尿病,之后每 1 - 3 年接受终生筛查。超重 / 肥胖并有 GDM 病史且患有糖尿病前期者,应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 / 或使用二甲双胍预防糖尿病。
    • 母乳喂养:建议所有糖尿病和有 GDM 史的产妇进行母乳喂养,以降低日后患 2 型糖尿病的风险。
    • 心理支持:产后护理应包括社会心理评估和自我护理支持。

其他方面

  • 血压管理:血压高于 140/90mmHg 开始治疗可改善妊娠结局,血压目标值设定为 110 - 135/85mmHg,血压<90/60mmHg 时应停止降压治疗。
  • 药物调整:受孕前应停止使用对怀孕可能有害的药物,如 ACE 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他汀类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