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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诊断:诊断金标准依靠病理组织学和免疫组织化学。建议由血液病理专家进行病理学检查,尤其是 3a 或 3b 级患者,因为 3b 级更接近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按侵袭性淋巴瘤治疗。疑似疾病复发或进展时,强烈建议重新活检,必要时完善 PET/CT 引导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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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检查:初始分期至关重要,需按照 Ann Arbor 分期系统进行全面分期检查。包括骨髓穿刺和活检、颈部 / 胸部 / 腹部 CT 扫描,PET-CT 扫描对于确认局限期 I/II 疾病以及常规分期都有重要作用。同时,需进行全血细胞计数、血生化检查(包括免疫球蛋白、乳酸脱氢酶、β2 - 微球蛋白、尿酸等)以及 HIV 和乙肝、丙肝筛查。
可使用滤泡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FLIPI)、FLIPI 2 以及简化的 PRIMA 预后指数(PRIMA - PI)来评估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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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期 FL(I - III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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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肿瘤负荷:对于 I - II 期低肿瘤负荷患者,首选 24 - 30 Gy 的受累野放疗(ISRT)联合单药利妥昔单抗。对于预期寿命有限或大野放疗的情况,可考虑观察或利妥昔单抗单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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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肿瘤负荷:I - II 期高肿瘤负荷、有不良临床预后特征或无法进行 ISRT 的患者,应考虑系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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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 FL(III - IV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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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治疗:出现 B 症状、造血功能受损、肿块巨大、重要器官受压、腹水、胸腔积液或淋巴瘤快速进展等症状时才开始诱导治疗。若追求完全缓解和长期无进展生存,治疗方案包括奥滨尤妥珠单抗或利妥昔单抗联合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CHOP)或苯达莫司汀。临床过程呈侵袭性时,用奥滨尤妥珠单抗 / 利妥昔单抗 - CHOP 方案。低风险或常规化疗禁忌的患者,可选择抗体单药治疗(利妥昔单抗、放射免疫治疗)或苯丁酸氮芥加利妥昔单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在最后一次利妥昔单抗治疗后,强烈建议进行长达 2 年的抗病毒预防。诱导或放射免疫治疗后,建议每 2 个月进行一次利妥昔单抗维持治疗,持续 2 年。不推荐对缓解患者进行一线清髓性巩固后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uto - HS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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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疾病:怀疑疾病复发或进展时,应进行确诊性活检。无症状、低肿瘤负荷患者可选择观察。局部有症状的疾病可用低剂量 ISRT 治疗。早期系统复发(2 年内),优先选择非交叉耐药方案。若既往含抗体方案缓解期>6 - 12 个月,应加用利妥昔单抗;利妥昔单抗难治性病例或缓解期<6 个月,推荐奥滨尤妥珠单抗 - 苯达莫司汀联合奥滨尤妥珠单抗维持治疗。肿瘤负荷低时,利妥昔单抗单药治疗可能就足够。化疗后缓解期短的患者,可考虑来那度胺加利妥昔单抗。放射免疫治疗对有合并症的老年患者有效。后期复发更倾向于非化疗方案,如双难治性 FL 采用来那度胺加利妥昔单抗或艾代拉利司,但需用复方新诺明 / 阿昔洛韦进行抗感染预防并监测巨细胞病毒。复发患者建议每 3 个月进行一次利妥昔单抗维持治疗,长达 2 年。对于利妥昔单抗方案治疗后首次缓解期短的患者,可讨论大剂量化疗联合 auto - HSCT。对于部分年轻、高危且后期复发或 auto - HSCT 后复发的患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geneic HSCT)可能有治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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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评估:在化疗中期和结束时应进行结构影像学检查,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考虑早期挽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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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治疗:治疗选择基于临床风险因素、症状和患者意愿。儿童 FL 尽管组织学表现侵袭,但应采用局部治疗。十二指肠型 FL 无症状时,观察是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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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指南对随访、长期影响和生存等方面也给出了相应建议,包括定期评估症状、体征、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等,以监测疾病复发、治疗相关并发症及第二原发肿瘤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