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性疼痛(简称癌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伴随症状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依从性。目前国内广泛参考的《癌性疼痛规范化治疗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基于国内外最新循证医学证据,结合临床实践制定,核心目标是通过标准化、个体化的治疗策略,实现 “让癌症患者无痛” 的目标。以下从核心原则、治疗流程、关键技术及临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解读:
《共识》强调疼痛评估的全面性和动态性:需采用视觉模拟评分法(VAS)、数字评分法(NRS)或面部表情评分法(FPS-R)等工具,定期评估疼痛的强度、性质、部位、持续时间及对睡眠、情绪的影响;同时结合患者的年龄、肝肾功能、合并症、药物过敏史等,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避免 “一刀切”。
这是癌痛治疗的基石,其核心是根据疼痛强度选择对应药物,同时注重无创给药、按时给药、按阶梯给药和个体化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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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轻度疼痛,NRS 1-3 分):首选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如布洛芬、塞来昔布等,同时需警惕胃肠道损伤、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避免两种 NSAIDs 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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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中度疼痛,NRS 4-6 分):首选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曲马多,可联合 NSAIDs 增强疗效,注意避免曲马多与 5 - 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合用(可能增加 5 - 羟色胺综合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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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重度疼痛,NRS 7-10 分):首选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羟考酮、芬太尼等,其中口服吗啡是金标准,透皮芬太尼、静脉自控镇痛(PCA)等适用于无法口服的患者。
对于难治性癌痛(如神经病理性疼痛、骨转移疼痛),需联合疼痛科、肿瘤科、骨科、神经科等多学科团队,采用药物联合介入治疗(如神经阻滞、射频消融)、放疗、心理干预等综合手段,提高镇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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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途径优先顺序:口服给药>透皮给药>皮下注射>静脉注射>椎管内给药,口服给药因其方便、经济、无创,为首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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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药物的剂量滴定:对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需从低剂量开始,根据疼痛缓解情况逐步调整(如吗啡初始剂量 5-10mg / 次,每 4 小时一次,按需调整),避免剂量不足或过量导致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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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管理:阿片类药物常见便秘、恶心呕吐、嗜睡、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其中便秘需常规预防(如同时服用乳果糖),呼吸抑制需密切监测,尤其是首次给药或剂量调整后 24 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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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处理:若疼痛伴随烧灼样、电击样或麻木感,需在阿片类药物基础上联合加巴喷丁、普瑞巴林等抗惊厥药物,或阿米替林等抗抑郁药物,针对性缓解神经源性疼痛。
《共识》明确非药物治疗是药物治疗的重要补充,适用于轻中度疼痛或作为重度疼痛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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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疗:如热敷、冷敷、经皮神经电刺激(TENS)、骨转移灶的局部放疗(可快速缓解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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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治疗:对于药物无效的难治性疼痛,可采用神经阻滞(如肋间神经阻滞、腰交感神经阻滞)、射频消融、鞘内药物输注系统植入等技术,精准靶向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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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社会支持:癌痛患者常伴随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及家属支持可显著改善患者的疼痛体验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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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阿片类药物剂量需适当降低,优先选择代谢产物蓄积少的药物(如羟考酮),同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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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患者:需根据年龄和体重精确计算剂量,首选口服吗啡或氢吗啡酮,避免使用可待因(可能导致呼吸抑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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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患者:以缓解疼痛和改善舒适度为核心,可采用 PCA 等方式满足患者按需镇痛需求,无需过度限制阿片类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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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药物成瘾恐惧”:《共识》明确,癌痛患者规范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成瘾率极低(<1%),临床需优先保障疼痛缓解,避免因过度担心成瘾而延误有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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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缓解即停药”:癌痛多为慢性持续性疼痛,需按时给药维持血药浓度,即使疼痛缓解,也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不可突然停药,以免引发戒断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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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AIDs 无剂量限制”:所有 NSAIDs 均有最大剂量限制(如塞来昔布每日最大剂量 400mg),过量使用会增加胃肠道出血、肾功能衰竭的风险,尤其对于老年或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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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爆发痛的处理”:爆发痛是指在常规镇痛治疗基础上突然出现的短暂剧烈疼痛,需备用速效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即释片),剂量为每日维持剂量的 10%-20%,按需给药。
癌性疼痛规范化治疗的核心是 “精准评估、阶梯给药、综合干预”,《共识》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临床实践中,需严格遵循共识原则,同时关注患者的个体差异,避免误区;对于难治性癌痛,应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探索创新治疗技术(如靶向药物联合镇痛、免疫治疗相关疼痛的管理)。通过规范化治疗,可有效控制绝大多数癌痛,显著提升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实现 “无痛生存” 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