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美国心脏协会发布的儿童基础、高级生命支持和新生儿复苏指南更新内容较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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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链更新:新建了儿童院内心脏骤停(IHCA)生存链,向儿童院外心脏骤停(OHCA)生存链添加了第六个环节 “康复”,强调了心脏骤停患者康复治疗的重要性,同时在新儿科 IHCA 生存链中也纳入了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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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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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搏检查:对于无反应、呼吸异常、无生命迹象的患儿,非专业救援人员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不需要检查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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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气频率:对于有脉搏但呼吸动力缺乏或不足的婴儿和儿童,每 2-3 秒通气 1 次(20-30 次 /min)是合理的做法。对置入高级气道的婴儿和儿童进行 CPR 时,考虑年龄和临床状况,将呼吸频率范围目标定在每 2-3 秒通气 1 次(20-30 次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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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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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管导管选择:在对婴儿和儿童进行插管时,选择有套囊 ETT 而非无套囊 ETT 是合理的做法。使用有套囊 ETT 时,应注意 ETT 的尺寸、位置和套囊充气压力(通常 < 20-25cmH₂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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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状软骨加压:对患儿进行气管插管期间不建议常规使用环状软骨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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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期间的药物治疗:任何情况下对于儿科患者,合理的做法是在开始胸外按压后 5 分钟内给予初始剂量的肾上腺素,每 3-5 分钟重复 1 次,直到自主循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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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质量评价:对于在心脏骤停时进行连续有创动脉血压监测的患者,实施人员使用舒张压评估 CPR 质量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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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骤停后的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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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发作的检测与治疗:如有可用资源,建议持续进行脑电图监测,以检测持续性脑病患者心脏骤停后的癫痫发作。建议对心脏骤停后的临床癫痫发作进行治疗,对心脏骤停后的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进行治疗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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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活者的评估和支持:建议对儿科心脏骤停存活者进行康复服务评估,至少在心脏骤停后第一年对儿科心脏骤停存活者进行持续神经系统评估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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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休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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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推注:对于感染性休克患者,以 10mL/kg 或 20mL/kg 等分量给予液体药剂并经常重新评估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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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加压药物选择:对于液体抵抗性感染性休克的婴儿和儿童,使用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作为初始血管活性注射药物是合理的做法;如果无法使用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可以考虑使用多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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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质类固醇给药:对于发生感染性休克且液体复苏无效并需要血管活性药物支持的婴儿和儿童,考虑施用应激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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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血性休克的治疗:对于创伤后低血压失血性休克的婴儿和儿童,使用血液制品代替晶体液进行持续液体复苏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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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药物过量:对于呼吸骤停的患者,应维持人工呼吸或球囊面罩通气,直到自主呼吸恢复;如果未恢复自主呼吸,应继续执行标准 CPR 流程。
新生儿复苏的修订主要涉及复苏准备、脐带管理、体温管理、新生儿通畅气道与触觉刺激、新生儿复苏时心率的评估、出生后的通气支持、血管通道的建立、肾上腺素的使用、复苏终止和人员管理等方面,但具体的更新内容在提供的资料中未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