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中国心脏骤停后脑保护专家共识》由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脑与血管分会、急救与复苏分会组织多领域专家制定,以英文版形式于 2021 年初发表于《Annals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该共识从心脏骤停复苏后脑损伤的机制、脑保护的治疗、神经功能的评估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以下是部分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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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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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评估:常用 Glasgow 评分(GCS)、GCS 中的运动评分(GCS-M)以及脑干反射等。GCS-M≤2 分提示神经功能预后不良,但镇静药及肌松药会对运动反应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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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EEG)可检测大脑电活动,异常模式如爆发抑制、电静息等可能提示严重脑损伤。体感诱发电位(SSEP)异常提示不良预后和严重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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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部影像学:头颅 CT 可发现脑水肿、脑出血、脑梗死等结构性损伤。头颅磁共振成像(MRI)对脑损伤的评估更为敏感,能显示早期的缺血性改变、脑白质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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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标志物:常用的有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S-100β 蛋白等,其水平升高往往与脑损伤的严重程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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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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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恢复自主循环后 6-12h):可进行 Glasgow 评分,在高级别医院可进行影像学、生物标志物(NSE,S-100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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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恢复自主循环后 72h):可进行 Glasgow 评分、临床评估,在高级别医院可进行影像学、神经电生理(脑电图、体感诱发电位)、生物标志物(神经烯醇化酶,S-100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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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机:TTM 的实施应当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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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温度:建议将体温维持并稳定于 32-36℃,一般来讲,对于低温会引起较多并发症的患者(出血、再次心跳骤停),可以选择 36℃。对于心肺复苏时间较长、脑缺血较重、有癫痫症状、脑水肿明显等患者,可以使用 33℃的目标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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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时间:在达到目标温度后维持至少 24h 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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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温方法:复温期间应避免复温速度过快,推荐每 4-6h 复温 1℃(0.15-0.25℃/h),12-24h 内将温度(肛温)恢复至 36-37℃。复温过程中适当给予镇静、肌松药物,预防肌颤导致的颅内压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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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静镇痛药物:TTM 患者必须接受镇静镇痛治疗,以减少寒战,帮助维持体温平稳。短效药物如丙泊酚、瑞芬太尼等药物蓄积少,患者苏醒快。镇静镇痛药物在低温诱导阶段就要应用,而且要持续到体温正常(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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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物:目前尚无明确有效的特异性神经保护药物。可根据患者情况,合理使用脱水药物(如甘露醇)、抗氧化药物、神经营养药物等,但这些药物的疗效仍需更多研究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