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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胰腺炎急诊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29 07:51浏览:

《急性胰腺炎急诊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核心内容解读

《急性胰腺炎急诊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2021 年版)由中国急诊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等机构组织制定,聚焦急性胰腺炎(AP)的急诊快速识别、危险分层及规范救治,为急诊临床实践提供明确指导。以下是该共识的核心内容梳理:

一、急诊诊断与病情评估

(一)诊断标准:3 项核心指标,满足 2 项即可确诊

急性胰腺炎的诊断需结合症状、实验室检查、影像学证据,具体如下:
  1. 急性腹痛症状:突发上腹部持续性疼痛(钝痛、胀痛或绞痛),可向腰背部放射,常伴恶心、呕吐,呕吐后腹痛无明显缓解;
  2. 血清胰酶升高:发病 24-72 小时内,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活性≥正常值上限 3 倍(脂肪酶特异性更高,尤其适用于胰腺炎后期或酒精性 AP);
  3. 影像学异常:腹部超声、CT 或 MRI 显示胰腺肿大、胰腺水肿、胰周渗出,或并发胰腺坏死、假性囊肿等特征性改变(CT 平扫是急诊首选影像学检查,必要时加做增强 CT 评估胰腺坏死程度)。
注意:需排除其他急腹症(如急性胆囊炎、胃肠穿孔、肠梗阻),尤其是血清胰酶轻度升高(<3 倍正常值)时,需结合影像学明确诊断。

(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3 级分层,指导治疗策略

共识采用亚特兰大分类标准(2012 年) ,将 AP 分为轻、中、重 3 级,重点识别高危患者:
严重程度 核心特征 预后与救治重点
轻症 AP(MAP) 无器官衰竭,无局部或全身并发症;病程中无病情加重,通常 1-2 周内恢复。 门诊或短期住院治疗,以对症支持为主
中度重症 AP(MSAP) 存在一过性器官衰竭(器官衰竭持续时间 < 48 小时),或伴局部并发症(如胰周渗出、假性囊肿),无持续性器官衰竭。 需住院观察,警惕病情进展为重症
重症 AP(SAP) 存在持续性器官衰竭(器官衰竭持续时间≥48 小时),可累及呼吸系统(低氧血症)、循环系统(休克)、肾功能(急性肾损伤)等,常伴胰腺坏死或感染。 必须转入 ICU,多学科协作抢救
器官衰竭评估:采用 “序贯器官衰竭评分(SOFA)”,任一器官 SOFA 评分≥2 分即判定为器官衰竭(如呼吸衰竭:PaO₂/FiO₂<300mmHg;循环衰竭:收缩压 < 90mmHg 且对液体复苏无反应)。

二、急诊治疗原则与具体措施

AP 急诊治疗的核心目标是:抑制胰酶激活、纠正器官功能紊乱、防治并发症、降低死亡率,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层治疗。

(一)基础治疗:所有 AP 患者均需遵循的核心措施

  1. 液体复苏:“早期、足量、个体化”
    • 适用人群:所有 AP 患者,尤其是 MSAP/SAP 患者,发病最初 6-12 小时是液体复苏黄金期;
    • 液体选择:首选等渗晶体液(如乳酸林格液、生理盐水),避免大量使用胶体液(如羟乙基淀粉,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
    • 复苏目标:维持尿量≥0.5ml/(kg・h),收缩压≥90mmHg,心率 < 120 次 / 分,皮肤温暖、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 < 2 秒;
    • 警惕过度复苏:避免液体负荷过重(可能诱发肺水肿、腹腔高压),需动态监测血压、尿量及超声下下腔静脉宽度。
  2. 饮食管理:“尽早肠内营养,避免盲目禁食”
    • 轻症 AP:腹痛缓解、恶心呕吐消失后,可尽早开始低脂流质饮食(如米汤、稀粥),逐步过渡到软食,无需长期禁食;
    • 中 / 重症 AP:若胃肠功能耐受(无严重腹胀、呕吐),发病 48-72 小时内通过鼻空肠管给予短肽型肠内营养(如百普力),可减少肠道菌群移位,降低感染风险;若胃肠功能衰竭,需先给予肠外营养,待功能恢复后过渡至肠内营养。
  3. 对症治疗:缓解症状,减少刺激
    • 镇痛:首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 (如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或栓剂),疼痛剧烈时可联用弱阿片类药物(如曲马多),避免使用强效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可能诱发 Oddi 括约肌痉挛,加重胰液淤积);
    • 止吐:恶心呕吐明显者,给予 5-HT 受体拮抗剂(如昂丹司琼 8mg 静脉注射)或胃复安(10mg 肌内注射);
    • 抑制胃酸:常规给予质子泵抑制剂(PPI,如泮托拉唑 40mg 静脉滴注,每日 2 次),减少胃酸对胰酶的激活作用。

(二)针对性治疗:抑制胰酶活性与分泌

  1. 抑制胰酶分泌药物
    • 生长抑素及其类似物:适用于 MSAP/SAP 患者,如生长抑素(3mg 加入 500ml 液体中持续静脉泵入,速率 250μg/h,维持 3-5 天)或奥曲肽(0.1mg 皮下注射,每 6-8 小时 1 次),可抑制胰泌素、胆囊收缩素释放,减少胰液分泌;
    • 注意:轻症 AP 患者无需常规使用,避免过度医疗。
  2. 抑制胰酶活性药物
    • 乌司他丁:适用于 MSAP/SAP 患者,推荐剂量 10-20 万 U / 次,静脉滴注,每日 1-3 次,可通过抑制胰蛋白酶、弹性蛋白酶等活性,减轻胰腺自身消化(参考《乌司他丁用于临床常见急危重症的专家共识》);
    • 加贝酯:可抑制胰蛋白酶、磷脂酶 A2 活性,用法为 100mg 加入 250ml 液体中静脉滴注,每日 3 次,需注意过敏反应(用药前需皮试)。

(三)重症 AP(SAP)的并发症防治

SAP 的核心风险是器官衰竭、胰腺坏死感染、腹腔高压,需针对性干预:
  1. 器官衰竭支持
    • 呼吸衰竭:给予氧疗,PaO₂/FiO₂<300mmHg 时行无创通气,<200mmHg 时需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 循环衰竭:液体复苏后仍低血压者,给予血管活性药物(如去甲肾上腺素,起始剂量 0.1-0.2μg/(kg・min)静脉泵入),维持平均动脉压(MAP)≥65mmHg;
    • 急性肾损伤: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如 NSAIDs、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尿量 < 0.5ml/(kg・h)时给予呋塞米,无效时需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
  2. 胰腺坏死感染的防治
    • 预防性抗生素:仅用于 “高危感染人群”(如胰腺坏死范围 > 30%、伴肠功能衰竭、长期禁食),推荐使用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如美罗培南 1g 静脉滴注,每 8 小时 1 次),疗程 7-10 天,避免盲目广谱抗生素使用;
    • 感染诊断:增强 CT 显示胰腺坏死区出现气体影,或超声引导下细针穿刺(FNA)涂片 / 培养阳性,即可确诊;
    • 感染治疗:确诊后需调整抗生素方案(根据药敏结果),若药物治疗无效、出现感染性休克,需外科手术清创(首选微创内镜下清创,减少创伤)。
  3. 腹腔高压(IAH)与腹腔间隔室综合征(ACS)
    • 监测:每日测量膀胱内压(正常 < 12mmHg,IAH 为 12-24mmHg,ACS≥25mmHg 且伴器官衰竭);
    • 处理:IAH 患者需采取头高 30° 体位、减少液体输入、放置鼻胃管 / 肛管减压;ACS 患者需紧急腹腔穿刺引流,必要时行腹腔开放术。

(四)外科干预时机与指征

AP 以 “保守治疗为主”,仅在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外科干预:
  1. 胰腺坏死合并感染,药物治疗无效或伴感染性休克;
  2. 并发腹腔间隔室综合征(ACS),保守治疗无法缓解;
  3. 出现胆源性 AP 的并发症(如胆总管结石梗阻、急性胆管炎),需急诊内镜下 Oddi 括约肌切开取石(ERCP)或外科手术;
  4. 并发胰腺假性囊肿(直径 > 6cm、持续增大或压迫周围器官),待病情稳定后(发病 4-6 周)行内镜下引流或外科手术。

三、急诊转诊与出院标准

(一)转诊指征

  1. 确诊为中度重症 AP(MSAP)或重症 AP(SAP),需转入 ICU 或有 AP 救治经验的专科病房;
  2. 基层医院无增强 CT、内镜(ERCP)或 CRRT 等设备,无法满足诊疗需求;
  3. 经急诊治疗后腹痛无缓解、病情持续加重(如胰酶持续升高、出现器官衰竭)。

(二)出院标准(针对轻症 AP)

  1. 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完全缓解;
  2. 血清淀粉酶 / 脂肪酶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
  3. 可正常进食低脂饮食,无腹胀、腹泻;
  4. 生命体征稳定,无并发症迹象。

四、共识的临床意义

该共识明确了 AP 急诊诊疗的 “快速路径”:通过3 项诊断指标快速确诊,结合SOFA 评分分层病情,再根据轻 / 中 / 重分级制定治疗方案,尤其强调 “早期液体复苏、尽早肠内营养、精准抑制胰酶、重症多学科协作”,避免了以往 “盲目禁食、过度使用抗生素、延迟干预并发症” 等问题,显著提高了 AP 的急诊救治效率和预后。
临床应用中,需结合患者个体情况(如病因:胆源性 vs 酒精性 vs 高脂血症性)调整方案,例如高脂血症性 AP 需额外给予降脂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抗凝、血浆置换清除甘油三酯),胆源性 AP 需优先处理胆道梗阻,确保诊疗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