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肠外和肠内营养学会(ASPEN)与危重病医学学会联合发布了《成人危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治疗之提供与评估指南》,以下是该指南的一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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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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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建议对所有入 ICU 的患者进行营养风险评估,若预期自主摄食不足,早期肠内营养治疗对营养风险高的患者最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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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营养评估应包括基础疾病、胃肠道功能和反流误吸风险评估,不建议使用传统的营养指标或替代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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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量需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使用间接测热法估计热量需求;若无法测定间接热需,可使用发表的预测公式或者简单的基于体重的公式(25-30kcal/kg/ 天)来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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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评估:建议对蛋白质摄入量进行连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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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肠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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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时间:对于无法保证自主摄入的危重症患者,推荐在 24-48 小时内启动肠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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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对于需要营养支持治疗的危重症患者,相对于肠外营养,建议使用肠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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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功能:对于大多数的内科危重症与外科危重症患者,启动肠内营养时需评估胃肠道蠕动功能,但不要求有明显的胃肠道收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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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放置:对于反流误吸高风险患者或者对经胃肠内营养不耐受的患者,推荐营养管路尽量放置于下段胃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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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动力学:对于血流动力学受影响或不稳定的患者,应暂停肠内营养,直到患者充分复苏或稳定;对于处于血管活性药物撤除过程中的危重症患者,启动或再启动肠内营养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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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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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患者:对于营养风险低、基础营养状态正常且疾病严重程度轻(如 NRS-2002≤3 或 NUTRIC 评分≤5)且无法保证自主摄食的患者,在入住 ICU7 天内不需要特殊的营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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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患者:对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急性肺损伤的患者,或者预计机械通气时间在 72 小时以上的患者,既可通过肠内进行营养性喂养也可进行全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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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患者:对于营养高风险(NRS-2002>5 或者 NUTRIC 评分≥5)或严重营养不良的患者,在监测再喂养综合征与耐受的情况下,应在 24-48 小时内尽早达到预期量,在 48-72 小时内尽量达到目标热卡和蛋白质量的 8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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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供给:建议提供足够的蛋白摄入量,蛋白需求可根据 1.2-2.0g/kg(实际体重)提供,对于烧伤或多发伤患者可能需要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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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的耐受性监测及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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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受性评估:建议每天对肠内营养的耐受性进行评估,避免不合理的暂停肠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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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残留量:不建议将 GRV(胃残留量)作为 ICU 患者肠内营养的常规检测项目;对于仍在使用 GRV 的 ICU,应避免对 GRV<500ml 且没有其他不耐受体征的患者停止肠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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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方案:推荐使用肠内营养方案以增加总体目标热卡供应量,可使用基于总体量的营养方案或考虑全面的多策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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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吸风险:使用肠内营养的患者需评估反流误吸的风险,并积极采取减低反流误吸风险的措施,如对于反流误吸高风险患者,推荐使用幽门后途径进行肠内营养、使用连续性输注、若临床可行使用促进胃肠运动的药物(胃复安或红霉素),对于所有 ICU 气管插管接受肠内营养的患者,床头应抬高 30-45 度,每天两次洗必泰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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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处理:ICU 患者出现腹泻时,不应立即中断肠内营养,而应继续营养,并评估腹泻的病因,采取合理的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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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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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营养风险患者:对于低营养风险患者(如 NRS-2002≤3 或者 NUTRIC 评分≤5),在入 ICU7 天内如果无法保证自主进食且早期肠内营养不可行,需要使用肠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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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营养风险患者:对于高营养风险患者(如 NRS-2002>3 或者 NUTRIC 评分 > 5),建议在入 ICU 后 24-48 小时内开始肠外营养。同时,如果患者在肠内营养治疗过程中发生腹泻,需要继续肠外营养,直到腹泻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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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指标:在肠外营养治疗中,需要监测患者的血糖、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指标,并注意营养剂量的调整和适当的脂肪乳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