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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战伤心脏骤停心肺复苏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15 07:56浏览:

《陆战伤心脏骤停心肺复苏专家共识》由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心肺复苏学专业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共同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陆战伤心脏骤停的心肺复苏(CPR)实施。以下是该共识的一些主要内容:
 
  • CA 的判断
    • 非医学专业人员:伤员受到创伤打击后如果意识丧失、突然倒地,对大声呼唤无反应,则提示发生 CA。
    • 医学专业人员:需要在短时间(<10s)内通过听、看、触诊等方法来判断伤员呼吸、心跳是否停止。将耳朵贴近伤员口腔及胸部,听是否有呼吸及心跳声音;近距离观察胸腔是否有随呼吸起伏的动作;解开衣物或将手伸入衣物内,感觉伤员的心跳,并触及颈部、手腕、腹股沟的大动脉搏动处,感觉动脉搏动,如果通过 “一听二看三感觉” 都不能感知,则伤员发生 CA。
  • 分阶段 CPR 原则
    • 火线救护阶段:此阶段由战士或随行卫生兵完成,原则是在有效控制敌方火力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自救及互救,预防由致死性大出血导致的 TCA。如战场环境允许,尽快将伤者拖拽至安全环境;使用各种类型的止血带控制明显的出血;气道管理最好在 TFC 完成;对于脉搏消失、没有呼吸及无其他生命体征的 TCA 患者,不进行 CPR。
    • 战术战区救护(TFC)阶段:此阶段由卫生士官及军医完成,重点处理明显的大出血及张力性气胸,并保持气道开放,降低 TCA 的发生率。立即没收意识障碍伤员的武器装备及通信设备;使用各类止血方式控制明显的出血,对于头颈部出血特别是血肿形成的伤员,考虑建立人工气道,对失血性休克进行初步评估,并考虑立即开始休克的复苏治疗;对于昏迷且不伴有气道阻塞的伤员,安置于救治场所并处署于复苏体位,使用托颌法将伤员下颌抬高或插入鼻咽通气道或喉罩,对于已出现气道梗阻或气道梗阻风险较大,以及使用上述方法不能成功通气的伤员,实施环甲膜切开术。
    • 战术后送救护(TACEVAC)阶段:此阶段由专业医疗团队在转运途中进行,继续进行高级生命支持,包括持续监测生命体征、维持有效的心肺功能、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同时,根据伤员的病情和转运距离,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如直升机、救护车等,确保伤员能够尽快到达后方医疗救治机构。
  •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胸部外伤导致肺、胸膜及心脏损伤的患者,可考虑实施腹部提压心肺复苏术。此外,还应重视便携式超声在 CA 可逆病因筛查中的作用,如检测是否存在心脏压塞、气胸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 培训和教育:所有军事人员和相关医疗人员都应接受有关 CPR 的培训,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巧和急救设备的正确使用,同时应定期进行复习和更新,以保持技能的熟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