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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ASL推荐建议:丙型肝炎的治疗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06 20:40浏览:

2015 年欧洲肝病研究学会(EASL)发布的丙型肝炎治疗推荐建议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 诊断
    • 判定是否有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首先检测抗 - HCV 抗体。
    • 在疑似急性丙型肝炎或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同时还需检测 HCV RNA。
    • 若抗 - HCV 抗体检测阳性,则需采用灵敏的分子诊断法检测 HCV RNA。
  • 治疗目标和治疗终点
    • HCV 感染的治疗目标是清除病毒,从而阻止进展为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肝细胞肝癌(HCC)、严重的肝外表现和死亡。
    • 治疗终点是治疗结束后 12 周和 24 周用灵敏的试剂检测不到 HCV RNA(<15IU/ml),即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SVR),SVR12 和 SVR24。
  • 治疗监测
    • 监测治疗中及治疗后的病毒应答情况,应使用检测下限 < 15IU/ml 的实时定量 PCR 试剂。
    • 对采用聚乙二醇干扰素 -α(PegIFN-α)、利巴韦林和索非布韦三联治疗 12 周的患者,应在治疗的基线、第 4 周、12 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 12 或 24 周检测 HCV RNA。
    • 对采用 PegIFN-α、利巴韦林和司美匹韦三联治疗 12 周,再加上 PegIFN-α、利巴韦林治疗另 12 或 36 周的患者,应在治疗的基线、第 4 周、12 周、24 周(初治以及既往复发患者治疗结束时)、48 周(既往部分应答以及无应答患者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 12 或 24 周检测 HCV RNA。
  • 停药原则
    • 对采用 PegIFN-α、利巴韦林和索非布韦治疗的患者,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毒学突破(HCV RNA 从检测不到转为可检测到),应立即更换为包括另一种直接抗病毒药物(DAA)的含干扰素的治疗方案,或者不包括蛋白酶抑制剂的无干扰素治疗方案。
    • 对其他治疗方案,还没有明确的停药原则。
  • 安全性监测
    • 育龄期妇女和(或)她们的男性伴侣必须在使用利巴韦林时以及停药后 6 个月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 接受 PegIFN-α 和利巴韦林治疗的患者,在每次访视时应评估副作用,血液学副作用应在治疗的第 2 和 4 周进行评估,并在其后每隔 4 至 8 周监测 1 次。
    • 接受索非布韦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肾功能。
  • 药物间相互作用
    • 在治疗期间应进行监测,因为并发症而给予的合并用药的疗效和毒性,以及潜在的药物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果可能的话,HCV 治疗期间应停止有相互作用的合并用药,或者转换为具有较少相互作用的合并用药。
 
此外,EASL 还推荐了针对不同基因型丙型肝炎的具体治疗方案,涉及索非布韦、索非布韦 / 雷迪帕韦复方制剂、司美匹韦、达卡他韦、利托那韦 /paritaprevir/ombitasvir 复方制剂和 dasabuvir 等药物的使用方法及疗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