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欧洲肝病研究学会(EASL)发布的丙型肝炎治疗指南,在丙型肝炎的诊断、治疗目标、治疗前评估、抗病毒治疗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推荐意见,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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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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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指标:抗 - HCV 是 HCV 感染的一线筛查指标。对于疑诊急性丙型肝炎或免疫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同时检测 HCV 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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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方法:若抗 - HCV 阳性,则应通过敏感的分子生物学方法定量检测 HCV RNA,最低检测下限<15U/ml。抗 - HCV 阳性但 HCV RNA 阴性者,应在 3 个月后复查 HCV RNA 以明确感染是否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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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目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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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治疗目标是根除体内 HCV,以预防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肝细胞癌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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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终点:治疗终点是治疗结束后 12 周及 24 周时敏感检测方法无法检出 HCV RNA,即持续病毒学应答(SVR)。对于肝硬化患者,清除 HCV 可降低肝硬化患者失代偿率,降低 HCC 风险,但仍需继续监测 H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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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前评估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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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应当证实 HCV 感染与肝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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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症评估:必须评估合并症对肝脏疾病发展的影响并实施适当的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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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严重程度评估:治疗前应评估肝病严重程度,明确肝硬化是否存在相当重要,可通过非侵入性方法评估纤维化程度,对不确定或潜在其他病因的患者进行肝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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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学评估:应用敏感方法进行 HCV RNA 定量检测,初始治疗前评估 HCV 基因型及基因 1 型的亚型,有助于治疗方案的选择。在应用新型直接抗病毒药物治疗丙型肝炎时,白细胞介素 28b 基因分型不具有疗效预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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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治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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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适应证:所有 HCV 相关代偿性肝病的初治和经治患者均应接受抗病毒治疗。显著肝纤维化(Metavir 评分 F3-F4)的患者应优先给予治疗,中度纤维化(Metavir 评分 F2)的患者也应接受治疗,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Metavir 评分 F0-F1)的患者是否接受治疗及治疗时机应当个体化。已登记等待肝移植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应给予无干扰素,最好也无利巴韦林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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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方案:治疗方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PR)为基础的方案,即 PR 联合索非布韦(SOF)、司美匹韦(SMV)及达卡他韦(DCV);另外一类是以 SOF 为基础的,即 SOF 联合 PR、利巴韦林、SMV 及 DCV。不同基因型的 HCV 感染治疗方案不同,如基因 2 型可供选择的方案为 PR+SOF 和 SOF + 利巴韦林,基因 3 型较基因 2 型多一种治疗方案即 SOF+D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