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欧洲儿童胃肠、肝病和营养学会(ESPGHAN)发布了关于儿童戊型肝炎的意见书,以下是其主要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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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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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功能正常的儿童,若出现转氨酶升高,伴有或不伴有肝外表现如神经系统症状、急性胰腺炎、血小板减少、不明原因的溶血性贫血等,应考虑检测戊型肝炎病毒(HEV)感染的证据,初次检测可通过检测血清中的 HEV IgM 和 IgG。若 HEV IgM 和 IgG 为阴性但仍怀疑有 HEV 感染时,推荐使用 PCR 来检测血清中 HEV 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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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功能低下的儿童,包括接受实体器官和干细胞移植以及其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儿童,当发生无明确病因的转氨酶升高时,应反复检测 HEV 感染的证据。HEV 慢性感染者需要与肝移植术后早期和晚期细胞排斥反应导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以及新发的自身免疫性肝炎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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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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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功能低下者应尽量避免生吃猪肉、野味肉或生食海鲜,以防止人畜共患的基因 3 型 HEV 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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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 HEV 携带者是潜在的传染源,应对此类患者实施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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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在怀孕期间禁用,应尝试其他无致畸作用的抗病毒药物来改善孕妇的急性肝衰竭和减少 HEV 传播给胎儿的风险。对于急性基因 1 型或 2 型 HEV 感染的孕妇,在妊娠后期给予利巴韦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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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应进行 HEV 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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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鼓励开发泛基因型 HEV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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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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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限性急性 HEV 感染的健康儿童无治疗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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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可用于同时患有病死率较高的慢性肝病的急性戊型肝炎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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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力低下的儿童在 HEV 急性感染期间,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应减少免疫抑制剂的应用;如不能减少免疫抑制剂,或 3 个月内不能清除 HEV,应使用利巴韦林(15mg・kg⁻¹・d⁻¹)3 个月,并密切监测贫血和肾功能指标。治疗期间应每个月通过检测 HEV PCR 来判断 HEV 的清除情况,直至停药 3 个月以后;如治疗 3 个月后,血清或粪便中仍可检测到 HEV,可能需要更长的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