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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HBV的阻断、预防、治疗和随访管理》解读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06 09:35浏览:

妊娠期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管理核心目标是阻断 HBV 母婴传播保障孕妇肝功能稳定降低不良妊娠结局风险,需围绕 “预防 - 治疗 - 随访” 全流程制定个体化方案。以下从核心环节展开解读:

一、妊娠期 HBV 感染的预防:重点阻断母婴传播

母婴传播是我国 HBV 感染的主要途径,尤其是 HBV DNA 高载量(≥2×10⁶ IU/mL)的孕妇,胎儿宫内感染风险显著升高,需通过 “主动免疫 + 被动免疫” 联合方案实现高效阻断。

1. 新生儿免疫预防(核心阻断措施)

所有 HBsAg 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需在出生后 24 小时内(最迟不超过 12 小时) 完成以下操作,阻断成功率可达 95% 以上:
 
  • 被动免疫:在大腿前外侧肌注射 1 剂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剂量≥100 IU(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可酌情增加剂量或重复注射),通过外源性抗体中和新生儿体内可能存在的 HBV,快速建立短期免疫保护。
  • 主动免疫:在另一大腿前外侧肌接种第 1 剂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剂量 10 μg),此后分别在出生后 1 月龄、6 月龄时接种第 2、3 剂疫苗,诱导新生儿自身产生抗 - HBs,建立长期免疫记忆。
    注:若新生儿为早产儿(胎龄 <37 周),需在出生后 12 小时内完成 HBIG 和第 1 剂疫苗接种,待体重≥2000g 或校正年龄 1 月龄时,重新按 “0-1-6” 程序补种 3 剂疫苗(无需额外增加 HBIG)。

2. 孕妇孕前 / 孕期预防建议

  • 孕前筛查:所有备孕女性均应常规检测乙肝五项(HBsAg、抗 - HBs、HBeAg、抗 - HBe、抗 - HBc),若 HBsAg 阴性且抗 - HBs 滴度 <10 mIU/mL,建议孕前接种乙肝疫苗(按 “0-1-6” 程序),待抗 - HBs 滴度≥10 mIU/mL 后再备孕,降低孕期感染风险。
  • 孕期防护:HBsAg 阴性孕妇孕期应避免接触 HBV 感染者的血液、体液(如共用牙刷、剃须刀),避免不洁医疗操作(如非法输血、未消毒穿刺);若孕期不慎暴露于 HBV(如被 HBsAg 阳性者的血液污染伤口),需立即检测乙肝五项,若抗 - HBs 滴度 < 10 mIU/mL,应在 24 小时内注射 HBIG(200-400 IU),并在 1 个月后复查乙肝五项,必要时补种疫苗。

二、妊娠期 HBV 感染的治疗:分层管理,兼顾母婴安全

妊娠期 HBV 治疗需根据孕妇的HBV DNA 载量肝功能状态肝病进展风险分层,核心原则是 “需治才治、选对药物、安全优先”。

1. 治疗适应证:明确 “何时需要治疗”

并非所有 HBsAg 阳性孕妇均需抗病毒治疗,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治疗:
 
  • 预防母婴传播需求:HBV DNA≥2×10⁶ IU/mL(或 HBeAg 阳性且 HBV DNA 可检出),无论肝功能是否正常,均建议在孕 24-28 周启动抗病毒治疗,通过降低孕妇体内 HBV 载量,减少胎儿宫内感染风险。
  • 保护孕妇肝功能需求:HBsAg 阳性孕妇若出现肝功能异常(ALT≥2×ULN,即≥80 U/L),或确诊为慢性乙型肝炎(肝组织学提示炎症坏死或纤维化),无论 HBV DNA 载量高低,均需及时启动抗病毒治疗,避免肝炎活动导致肝功能衰竭、早产、流产等不良结局。

2. 药物选择:首选 “妊娠 B 级” 抗病毒药物

妊娠期抗病毒治疗需严格选择对胎儿安全性高的药物,目前国内外指南推荐的一线药物为替诺福韦酯(TDF) 和替比夫定(LdT) ,两者均属于妊娠 B 级药物(动物实验未显示对胎儿有害,无充分人类致畸证据),具体选择如下:
 
  • 首选 TDF:抗病毒效力强、耐药屏障高(几乎无耐药风险),且可同时预防孕妇进展为肝硬化或肝癌,对新生儿安全性已获大量临床数据证实,即使哺乳期使用也不影响婴儿(乳汁中药物浓度极低,无需停止哺乳)。用法:每日 1 次,每次 300 mg,口服。
  • 次选 LdT:抗病毒效果明确,安全性良好,但耐药率略高于 TDF(长期使用需监测耐药),适用于对 TDF 不耐受(如肾功能异常)的孕妇。用法:每日 1 次,每次 600 mg,口服。
    禁忌提示:禁用干扰素 α(妊娠 C 级,可能导致流产、胎儿生长受限)、阿德福韦酯(耐药率高且可能影响胎儿肾功能),慎用恩替卡韦(虽近年数据显示安全性尚可,但仍建议优先选择 TDF/LdT)。

3. 治疗疗程:根据目标调整停药时机

  • 以 “阻断母婴传播” 为目标:若孕 24-28 周启动 TDF/LdT,且孕期肝功能稳定,可在新生儿出生后 1-3 个月停药(无需长期治疗),停药后需每 3 个月监测肝功能和 HBV DNA,警惕停药后肝炎活动(尤其是 HBeAg 阴性患者)。
  • 以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为目标:若孕妇孕前已确诊慢性乙型肝炎并接受抗病毒治疗,或孕期因肝功能异常启动治疗,需按慢性乙型肝炎标准疗程管理,通常需持续治疗至 HBsAg 消失或出现血清学转换(抗 - HBs 阳转)后再巩固 1-2 年,不可随意停药(即使产后也需继续治疗,避免肝病进展)。

三、妊娠期及产后随访管理:动态监测,及时干预

1. 孕妇随访:分阶段监测关键指标

  • 孕早期(12 周前):首次产检时需完善乙肝五项、HBV DNA 定量、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凝血功能及肝脏超声,评估基线肝病状态;若 HBV DNA≥2×10⁶ IU/mL,标记为 “高传播风险”,计划孕 24-28 周启动抗病毒治疗。
  • 孕中晚期(13-40 周):每 4-8 周监测肝功能(ALT 异常者需每 2-4 周复查),避免肝炎活动漏诊;启动抗病毒治疗者,需每月监测肾功能(尤其是 TDF 使用者,警惕肾损伤)和 HBV DNA(评估抗病毒疗效,目标是将 HBV DNA 降至检测下限);孕 36 周后复查肝脏超声,排除肝硬化或肝癌(罕见但需警惕)。
  • 分娩期:记录分娩方式(HBV 感染不影响分娩方式,除非合并其他产科指征),避免产程过长(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时间),分娩后及时告知新生儿科医生孕妇 HBsAg 状态,确保新生儿免疫预防措施落实。

2. 新生儿随访:确认阻断效果,监测免疫状态

  • 出生后 1-2 个月:检测乙肝五项(HBsAg、抗 - HBs),评估免疫预防是否成功;若 HBsAg 阴性、抗 - HBs≥10 mIU/mL,提示阻断成功;若 HBsAg 阳性,提示母婴传播已发生,需进一步检测 HBV DNA,评估是否需启动儿童抗病毒治疗(由儿科或肝病科医生评估)。
  • 出生后 7-12 个月:再次复查乙肝五项,确认抗 - HBs 滴度(若滴度 < 10 mIU/mL,需补种 1 剂乙肝疫苗);此后每 3-5 年复查 1 次抗 - HBs 滴度,若持续 < 10 mIU/mL,需及时补种疫苗,维持长期免疫保护。

3. 哺乳期管理:HBsAg 阳性孕妇可正常哺乳

  • 若新生儿已按规范完成 HBIG 和第 1 剂疫苗接种,HBsAg 阳性孕妇(包括正在服用 TDF/LdT 者)可正常母乳喂养,无需挤出乳汁丢弃或停止哺乳(乳汁中 HBV 含量极低,且新生儿已获得免疫保护,哺乳传播风险 < 1%)。
  • 哺乳期间需注意:避免乳头皲裂、出血时哺乳(若出血需暂时停止,待伤口愈合后恢复);不建议使用吸奶器过度吸奶(可能损伤乳头);正在服用 TDF 的孕妇,无需监测婴儿肾功能(药物对婴儿影响极小)。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HBsAg 阳性但 HBV DNA 阴性孕妇:无需启动抗病毒治疗,仅需新生儿按规范完成免疫预防,阻断成功率可达 98% 以上。
  2. 乙肝肝硬化孕妇:需在肝病科和产科联合管理下妊娠,若为代偿期肝硬化,可在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若为失代偿期肝硬化(如腹水、肝性脑病),不建议妊娠(风险极高,可能导致孕妇肝功能衰竭、死亡)。
  3. 合并 HIV 感染的 HBV 孕妇:需选择同时抗 HBV 和抗 HIV 的药物(如 TDF + 拉米夫定 + 依非韦伦),避免使用仅抗 HBV 的药物(可能导致 HIV 耐药),产后需继续联合抗病毒治疗,新生儿需同时阻断 HBV 和 HIV(按 HIV 母婴阻断方案执行)。
 
综上,妊娠期 HBV 管理需遵循 “预防优先、分层治疗、全程随访” 原则,通过规范的新生儿免疫预防和个体化的孕妇抗病毒治疗,可最大限度降低母婴传播风险,同时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