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脏病合并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诊断、治疗和预防的临床实践指南(2023 年版)》由国内肾脏病科、感染病科、肝脏病科和医院感控科专家组成的指南编写委员会编写,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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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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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建议:推荐对所有 CKD 患者进行抗 - HCV 检测,抗 - HCV 阳性患者,应进行 HCV RNA 定量检测,以明确是否为现症感染。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应至少每 6 个月进行一次抗 - HCV 的筛查,腹膜透析患者开始腹膜透析时也应进行抗 - HCV 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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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急性丙型肝炎诊断需符合有明确的就诊前 6 个月以内流行病学史,如输血史等,多数患者发病隐匿,可有全身乏力等症状,实验室检查有明确的 6 个月内抗 - HCV 和 / 或 HCV RNA 检测阳性,伴或不伴肝功能异常。慢性丙型肝炎诊断为 HCV 感染超过 6 个月,或有 6 个月以前的流行病学史,或感染日期不明,抗 - HCV 及 HCV RNA 阳性,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慢性肝炎,或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亦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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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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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目标:所有 HCV RNA 阳性的 CKD 患者,应接受 DAA 治疗。抗病毒治疗终点是 SVR,定义为治疗结束后 12 周或 24 周,采用敏感检测方法检测下限≤15IU/ml 检测不到 HCV 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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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选择:推荐用于 CKD 1-5 期患者的抗病毒方案包括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HCV 基因 1-6 型)、来迪派韦 / 索磷布韦(HCV 基因 1、4、5、6 型)、艾尔巴韦 / 格拉瑞韦(HCV 基因 1、4 型),治疗剂量与普通人群相同,无需调整。不推荐 CKD 4-5 期 HCV 感染患者使用含利巴韦林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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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对于 CKD 合并 HBV/HCV 共感染的患者,如 HBsAg 阳性,建议在 DAA 治疗期间和治疗后 3 个月内联合恩替卡韦或丙酚替诺福韦治疗;如 HBsAg 阴性且抗 - HBc 阳性,建议治疗期间和治疗后 3 个月内监测 HBsAg 和 HBV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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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监测:CKD 患者在 DAA 治疗过程中应对肝肾功能和 HCV RNA 应答情况进行监测。推荐在治疗前基线、治疗第 4 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第 12 周评估肝肾功能和 HCV RNA 水平。对于有进展期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的患者,无论是否获得 SVR,建议每 3-6 个月复查一次腹部超声和血清甲胎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