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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纤维化诊断及治疗共识(2019年)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8-22 08:41浏览:

《肝纤维化诊断及治疗共识(2019 年)》由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消化病学分会、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发布,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1.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是肝纤维化诊断的金标准(A1)。肝组织标本长度须 1.0cm 以上 (1.5~2.5cm),至少在镜下包括 6 个以上汇管区(B1)。
  2. 临床上肝组织炎症和纤维化病理学诊断采用 Scheuer 评分系统,药物治疗前后肝纤维化疗效评估应采用 Ishak 评分系统(B1)。必要时应用图像分析对肝组织进行纤维化定量评估(B2)。
  3. HVPG 与进展期肝纤维化程度相关,是肝硬化门静脉高压诊断和危险分层的金标准,其标准化检测及无创替代技术在肝硬化治疗目标评估中具有重要价值(B1)
  4. 目前尚缺乏准确性高的肝纤维化血液学诊断指标,FIB-4 和 APRI 等对诊断有一定的帮助,可减少约 30%~40% 的肝活检需要(B2)
  5. 常规超声、CT、磁共振成像在早期肝纤维化无特征性发现,对肝纤维化早期诊断意义不大,但有助于诊断肝硬化和发现肝占位(C2)
  6. 在 CHB 患者中,胆红素正常、ALT<5×ULN 的 CHB 患者 LSM≥17.0kPa 时考虑肝硬化,LSM≥12.4kPa (1×ULN<ALT<2×ULN 时 10.6kPa) 考虑进展期肝纤维化;LSM<10.6kPa 排除肝硬化可能;LSM≥9.4kPa 考虑显著肝纤维化;LSM<7.4kPa 排除进展期肝纤维化;LSM 在 7.4~9.4kPa 的患者如无法确定临床决策,考虑肝活检;胆红素异常患者应进行动态评估(A1)。胆红素、ALT 正常的 CHB 患者 LSM≥12.0kPa 考虑肝硬化,LSM≥9.0kPa 考虑进展期肝纤维化,LSM<9.0kPa 排除肝硬化,LSM<6.0kPa 排除进展期肝纤维化,LSM 在 6.0~9.0kPa 者如无法决定临床决策,考虑肝活检(B1)。
  7. CHC 患者 LSM14.6kPa 考虑肝硬化,LSM<10.0kPa 可排除肝硬化;LSM<7.3kPa 排除进展期肝纤维化,目前缺乏进展期肝纤维化、显著肝纤维化的可靠诊断界值(A1)
  8. 成人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中,LSM≥15.0kPa 考虑肝硬化,LSM≥11.0kPa 考虑进展期肝纤维化,LSM<10.0kPa 考虑排除肝硬化,LSM<8.0kPa 考虑排除进展期纤维化;LSM 处于 8.0~11.0kPa 的患者需接受肝活检以明确肝纤维化状态(B2)。酒精性肝病患者 LSM≥20.0kPa 考虑肝硬化,LSM<12.5kPa 排除肝硬化,LSM<9.5kPa 排除进展期肝纤维化(C2)。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纤维化诊断界值参照 ALT<2ULN 的 CHB 的标准;目前,对于 PBC 尚缺乏可靠诊断界值(C2)。
  9. MRE 是目前对肝纤维化分期诊断效能较高的无创性评估方法,其总体诊断效能优于 TE(B1),但尚未建立统一的不同病因肝纤维化 MRE 肝弹性值。
  10. 治疗肝纤维化的病因是肝纤维化治疗的基础,肝纤维化 / 部分肝硬化患者经病因治疗后肝纤维化可以逆转(A1)
  11. 目前,尚无有效和公认的抗肝纤维化化学药物或生物制剂,肝细胞保护、抗炎、抗氧化及利胆类药可能有一定的治疗作用(C2)
  12. 中医中药在抗肝纤维化治疗方面有其独特的功效,加强中药质量控制并开展多中心大型临床研究,有助于进一步确认其疗效和安全性(C2)
  13. 以治疗原发病或去除致病因素为基础,应选择显著肝纤维化、进展期肝纤维化或早期肝硬化(Ishak3~5 期)患者观察药物的疗效(B1)
  14. 抗肝纤维化疗程不少于 12 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最好设立安慰剂对照(B1)
  15. 肝纤维化药物疗效评估以肝组织病理学为主要指标,采用 Ishak 评分系统,治疗后肝纤维化分期下降 1 期及以上为逆转,肝纤维化增加 1 期及以上为进展,肝纤维化无变化且炎症分级不增加为稳定。抗肝纤维化治疗药物有效率可定义为逆转和稳定的比例(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