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马来西亚卫生部发布的《成人慢性丙型肝炎的管理》指南,主要针对成人丙型肝炎的筛查、诊断、调查以及治疗、检测和随访等内容提出指导建议。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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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诊断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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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对象: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风险或暴露风险增加的人群应作为筛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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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方法:HCV 感染的筛查应基于通过快速诊断测试或实验室免疫测定检测 HCV 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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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方法:活动性病毒血症或持续性慢性 HCV 感染的确认应基于 HCV 核糖核酸(RNA)或 HCV 核心抗原(HCV CAg)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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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纤维化评估:可使用非侵入性措施评估丙型肝炎患者的肝纤维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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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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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对象:所有 HCV RNA 阳性的患者,不论是否有肝硬化、合并慢性肾脏疾病或者肝外表现,均应接受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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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药物:优先推荐无干扰素的泛基因型直接抗病毒药物(DAA)方案,如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格卡瑞韦 / 哌仑他韦等。这些药物在已知主要基因型和主要基因亚型的 HCV 感染者中都能达到 90% 以上的持续病毒学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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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育龄期女性在 DAA 治疗前先筛查是否妊娠,已妊娠者可在分娩哺乳期结束后给予抗病毒治疗;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治疗方案与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相同,如 DAA 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有相互作用,治疗方案和药物剂量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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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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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过程中监测: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液学、生物化学和 HCV RNA,以及不良反应等。建议在基线、治疗 4 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 12 周评估肝肾功能、HCV 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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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评估:完成规定疗程治疗结束后 12 或 24 周,采用敏感检测方法检测血清或血浆 HCV RNA 检测不到,可判定为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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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随访:对于有进展期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基础的患者,无论是否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每 3-6 个月复查 1 次腹部超声和血清甲胎蛋白,以监测肝癌的发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