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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ASL临床实践指南:妊娠期肝病的管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6-05 09:14浏览:

胆汁淤积性肝病

  • 对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和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患者,早产率更高,活产率更低。妊娠期 PBC(以及治疗时的 PSC)应继续使用熊去氧胆酸,因为它在妊娠期和哺乳期是安全的。不建议使用奥贝胆酸,可在妊娠中期使用贝特类药物。
  • 对于新发或恶化瘙痒的女性,推荐的治疗方法包括利福平(每天 300 - 600mg)和阴离子交换树脂,后者在熊去氧胆酸后至少 4 小时给予。当 PSC 胆汁淤积恶化时,建议进行超声或磁共振胰胆管成像,以排除胆结石阻塞或高级狭窄进展。

药物性肝损伤(DILI)

当出现任何不明原因的肝功能异常情况时,都需要仔细询问既往或当前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草药制剂的情况。

酒精性肝病(ALD)

  • 对孕妇进行饮酒情况的筛查,并在适当时进行转诊。对于 ALD 女性,建议推迟妊娠直至戒酒。
  • 治疗妊娠期间酒精使用障碍的药物应个体化,避免使用双硫仑,可使用纳曲酮或阿坎酸,权衡饮酒和药物暴露两者的风险。

肝脏肿瘤

  • 对于患有直径 < 5cm 的肝细胞腺瘤(HCA)的女性,怀孕不会增加与肿瘤相关的并发症的风险,建议进行超声评估。直径大于 5 厘米的 HCA 计划怀孕妇女应在怀孕前接受治疗。
  • 患有血管瘤的女性,即使是巨大的血管瘤,也应该被建议不要阻止怀孕,建议在妊娠的每个三个月进行成像,以监测破裂风险较高的血管瘤大小。
  • 应告知患有局灶性结节性增生(FNH)的女性,妊娠不是禁忌,阴道分娩与风险增加无关,不建议常规使用影像学来监测妊娠期间的 FNH。
  • 对于患有肝细胞癌的女性,应根据妊娠阶段、肿瘤的位置和大小,对其进行手术、射频消融或其他潜在的治疗。应告知患有肝细胞癌的妇女,不禁止自然分娩和诱导阴道分娩。
  • 妊娠期胆管癌患者应由多学科团队进行个案评估,根据症状和预后考虑诊断和治疗策略。

自身免疫性肝炎(AIH)

妊娠期间应继续使用泼尼松(龙)、布地奈德和硫嘌呤进行治疗,并应像非妊娠妇女一样对新发性 AIH 进行治疗。自身免疫性肝炎可能在产后恶化,因此应继续进行免疫抑制治疗,并考虑产后增加剂量。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

  • 对于患有 NAFLD 的育龄妇女,孕前咨询应包括对超重 / 肥胖和 / 或患有糖尿病的母体和胎儿风险的审查,建议进行妊娠前肝纤维化的非侵入性筛查。
  • 妊娠前患有 NAFLD 的女性应优化代谢合并症的治疗,并在妊娠期间实施,建议与非孕妇一样改变生活方式,作为妊娠期糖尿病和高血压风险增加的群体进行管理。鼓励患有 NAFLD 的妇女母乳喂养。

Wilson 病

患有 Wilson 病的妇女应在孕中期和孕晚期继续接受锌、D - 青霉胺和三烯汀的治疗,并减少螯合剂的剂量。

肝硬化和门静脉高压

  • 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妊娠期间应开始或继续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以进行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一级或二级预防。
  • 患有肝硬化或已知门静脉高压症的患者应在受孕前 1 年内接受筛查内窥镜检查,妊娠期间应对有临床意义静脉曲张风险的妇女进行适当的内镜管理。应根据产科指征进行分娩,同时考虑门脉高压的严重程度和分布。

肝移植受者

  • 建议女性肝移植受者移植后至少延迟妊娠 1 年。妊娠期间应定期检查排斥反应的血液标志物,并适当滴定免疫抑制。
  • 临床医生应确保增加对妊娠期肝移植受者的审查频率,在孕早期开始低剂量阿司匹林治疗,以预防先兆子痫。产前护理提供者应确保加强对妊娠肝移植受者不良妊娠结局的监测。孕妇不应停止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硫唑嘌呤、环孢菌素、他克莫司和泼尼松,莫替麦考酚酯具有致畸性,应在受孕前至少 12 周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