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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禁止使用 NS3/4A 蛋白酶抑制剂类 DAAs。可选择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或根据基因型选择来迪派韦 / 索磷布韦,同时联合利巴韦林(RBV)治疗 12 周(<75kg 者 1000mg/d;≥75kg 者 1200mg/d)。若有 RBV 禁忌或无法耐受 RBV,则不联合 RBV,但疗程延长至 24 周。这样的方案选择是基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使用可能加重肝脏负担的药物,同时通过联合用药或延长疗程来提高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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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患者:12 岁及以上或体质量超过 35kg 的青少年,可给予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 400mg/100mg 治疗 12 周,或根据基因型给予 400mg 索磷布韦 / 90mg 来迪派韦治疗 12 周。这是考虑到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情况和药物代谢能力,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尽量减少药物对青少年生长发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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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慢性肾脏病(CKD)患者:所有合并 HCV 感染的 CKD 患者均应立即接受抗病毒治疗。根据基因型可选择格拉瑞韦 / 艾尔巴韦,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其次为来迪派韦 / 索磷布韦。肾移植后患者,可选择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或来迪派韦 / 索磷布韦,且不需要调整免疫抑制剂剂量。因为 CKD 患者肾功能受损,需要选择对肾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同时肾移植后患者的免疫状态特殊,需要在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维持免疫抑制剂的稳定,以避免排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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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肝移植患者:如果 MELD 评分 < 18~20 分,应在移植前尽快开始抗病毒治疗,这样患者可能从移植等待名单中移除;如果 MELD 评分≥18~20 分,首先进行肝移植,移植后再进行抗 HCV 治疗,若等待时间超过 6 个月,可根据情况在移植前进行抗 HCV 治疗。肝移植后 HCV 复发或再感染者,可选择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或来迪派韦 / 索磷布韦治疗 12 周。这是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肝移植的紧迫性来制定治疗策略,旨在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移植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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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药瘾者:应定期自愿检测抗 - HCV 和 HCV RNA,感染 HCV 的静脉药瘾者应立即接受抗病毒治疗,具体方案同普通患者,但要注意治疗时的药物相互作用(DDI)。仍有持续高危行为的静脉药瘾者应在 SVR 后,至少每年 1 次 HCV RNA 评估。SVR 后随访中 HCV 再次感染者应再次予抗 HCV 治疗。考虑到静脉药瘾者感染 HCV 的风险高,且可能存在多种药物使用情况,所以需要特别关注药物相互作用,并加强随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再次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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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系统疾病患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贫血等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合并 HCV 感染时,HCV 抗病毒治疗的指征不变,选择无 RBV 的全口服 DAAs 方案,具体方案同普通患者。有精神病史的 HCV 感染患者,治疗前应评估精神状态,治疗期间注意监测精神状态,必要时予以抗精神疾病类药物,联合用药时需注意 DDI。血液系统疾病患者身体状况特殊,可能无法耐受 RBV,所以选择无 RBV 的方案,而对于有精神病史的患者,要关注精神状态,防止药物对精神状态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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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HBV 感染患者:HCV 治疗与单纯 HCV 感染的治疗方案相同。如患者同时符合 HBV 抗病毒治疗指征,可考虑予以干扰素 α 或核苷(酸)类似物抗 HBV 治疗。如不符合 HBV 抗病毒治疗指征,但 HBsAg 阳性,则在抗 HCV 治疗同时予以核苷(酸)类似物抗 HBV 治疗,预防 HBV 再激活。这样可以同时控制两种病毒感染,防止 HBV 在抗 HCV 治疗过程中出现再激活,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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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HIV 感染患者:针对 HCV 的治疗与单纯 HCV 感染的 DAAs 治疗方案相同,SVR 率与无 HIV 人群相同。如 DAAs 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有相互作用,治疗方案和药物剂量需调整。在治疗 HCV 的同时,要兼顾 HIV 的治疗,根据药物相互作用情况调整方案,以确保两种疾病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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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丙型肝炎患者:可给予索磷布韦 / 维帕他韦,或者根据基因型,给予格拉瑞韦 / 艾尔巴韦或来迪派韦 / 索磷布韦,治疗 8 周。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病情发展较快,早期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缩短病程,提高治愈率。
此外,指南中对于丙型肝炎孕妇的治疗较为保守,推荐育龄期女性在 DAA 治疗前先筛查是否妊娠,已妊娠者,可在分娩哺乳期结束后给予抗病毒治疗1。对于 HCV 相关 HCC 患者的治疗,指南在尚待研究和解决的临床问题里提到了 DAA 在其中的治疗时机和获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