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2024 年版)》由中国医师协会感染科医师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发起,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赵英仁教授团队牵头编写1。以下是部分重要内容:
慢性 HBV 感染孕妇所生婴儿,若 7~12 月龄时静脉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 / 或 HBV DNA 阳性,可诊断为母婴传播所致的慢性 HBV 感染。不建议对新生儿进行 HBsAg 和 / 或 HBV DNA 检测,因为新生儿静脉血 HBsAg 和 / 或 HBV DNA 阳性不作为母婴传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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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慢性 HBV 感染孕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 12h 内尽早接种 1 针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μg 酵母疫苗或 20μg 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疫苗),并在 1 月龄和 6 月龄分别接种第 2 针和第 3 针疫苗。低体质量儿或早产儿,若生命体征稳定则在出生 12h 内尽早接种第 1 针乙型肝炎疫苗,满 1 月龄后,再按 “0-1-6 月” 程序接种 3 针乙型肝炎疫苗;若生命体征不稳定,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 1 针乙型肝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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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注射:慢性 HBV 感染孕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 12h 内,在与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不同的部位尽早注射 1 剂 100IU H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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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抗病毒治疗:未达到慢性 HBV 感染抗病毒治疗适应证的孕妇,妊娠期 HBV DNA≥2×10⁵IU/ml,建议口服抗病毒药物以阻断母婴传播;妊娠中晚期 HBV DNA 为 1×10⁴~2×10⁵IU/ml 的孕妇,建议与孕妇充分沟通后决定是否口服抗病毒药物。在 HBV DNA 定量检测不可及的地区,HBeAg 阳性可作为孕期抗病毒治疗阻断母婴传播的替代指标,但仍建议孕妇进行 HBV DNA 检测。推荐孕 24~28 周 HBV DNA≥2×10⁵IU/ml 的孕妇启动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孕 28 周以后首诊发现 HBV DNA≥2×10⁵IU/ml 的孕妇,建议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以阻断母婴传播。推荐孕期口服 TDF 或 TAF 阻断母婴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