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聋(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 SSNHL)是一种原因不明、突然发生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通常在数小时至 72 小时内达到高峰,常伴随耳鸣、耳闷胀感,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眩晕或平衡障碍。由于其病因复杂、治疗方案存在地域差异,国际上多个权威医学组织(如美国耳鼻喉头颈外科学会、欧洲耳科学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等)通过循证医学证据制定了共识性指南,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共识对突发性聋的诊断设定了明确且统一的标准,以避免临床误诊或漏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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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性质:必须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纯音测听显示气骨导差<10dB),而非传导性或混合性听力损失(需排除中耳炎、听骨链异常等传导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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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下降速度:听力损失在72 小时内达到最低点(需通过患者病史自述 + 纯音测听动态对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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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程度:纯音测听显示至少在3 个连续频率上,听力阈值下降≥30dB(例如 250Hz、500Hz、1000Hz 同时下降≥3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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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明确病因:需通过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如耳内镜、颞骨 CT、MRI、血液检查等)排除 “继发性突发性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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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耳感染(如带状疱疹病毒感染、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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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耳肿瘤(如听神经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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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自身免疫性内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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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如颞骨骨折、爆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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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性疾病(如脑卒中、内耳血管栓塞)。
国际共识强调 “尽早干预、个体化方案、多模式联合” 的治疗原则,核心目标是恢复听力、缓解伴随症状(耳鸣、眩晕),并减少永久性听力损伤风险。以下是共识推荐的关键治疗措施:
糖皮质激素是目前国际公认的突发性聋一线治疗药物,其作用机制为减轻内耳毛细胞及听神经的炎症水肿、改善内耳微循环。共识对用药方式、剂量的推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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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用药(口服 / 静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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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大多数无激素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尤其是听力损失程度较重(>60dB)或伴随眩晕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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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泼尼松(口服)或甲泼尼龙(静脉),剂量通常为1mg/kg/ 天(最大剂量不超过 60mg / 天),连续使用 7-10 天后逐渐减量(避免突然停药导致肾上腺功能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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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证: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高血压 / 糖尿病控制不佳、真菌感染、对激素过敏者需调整方案或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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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用药(鼓室注射 / 耳后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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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全身激素治疗无效、存在全身激素禁忌证、听力损失为 “低频下降型”(局部用药可直接作用于内耳,减少全身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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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地塞米松(鼓室注射,每次 4-10mg,每周 1-2 次,共 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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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避免全身激素副作用,内耳局部药物浓度更高。
由于突发性聋可能与内耳血管痉挛、血栓形成或微循环障碍相关,国际共识推荐在激素治疗基础上联合以下辅助治疗,以增强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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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微循环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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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银杏叶提取物(静脉或口服,通过扩张内耳血管、抑制血小板聚集改善供血)、前列地尔(前列腺素 E1,改善微循环但需注意低血压风险)、倍他司汀(同时缓解眩晕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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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如华法林)联用,防止出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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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营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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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甲钴胺(维生素 B12 衍生物,促进听神经修复)、维生素 B1/B6(辅助神经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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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作为 “辅助支持”,不可替代激素的核心治疗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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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眩晕患者:除激素 + 微循环药物外,需联合前庭抑制剂(如地芬尼多、异丙嗪)缓解眩晕,但使用时间不宜超过 3 天(避免长期使用导致前庭功能抑制),同时尽早开展前庭康复训练(如凝视稳定训练、平衡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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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突发性聋:儿童用药需严格调整剂量(如口服泼尼松按 1mg/kg/ 天,最大剂量不超过 40mg / 天),优先选择口服激素,避免不必要的有创治疗(如鼓室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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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 高血压患者:使用激素期间需密切监测血糖、血压,必要时联合降糖 / 降压药物调整,避免病情波动。
国际共识通过循证分析,明确不推荐以下缺乏证据或可能有害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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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无明确感染证据时,滥用可能导致耐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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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治疗(仅少数研究显示可能对部分患者有效,但未达到 “推荐” 级别,且费用高、普及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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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药物(仅在明确带状疱疹病毒感染时使用,常规患者无需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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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稀释剂(如低分子肝素,出血风险高且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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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评估:治疗开始后7-10 天(通过纯音测听对比治疗前后听力阈值,判断是否需要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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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估:治疗结束后1 个月(明确是否达到 “临床治愈” 或 “有效”)。
根据纯音测听结果,共识将疗效分为 4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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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患者:需重新评估病因(如完善颞骨 MRI 排除听神经瘤),必要时转诊至耳科专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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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耳鸣 / 听力障碍患者:需进行听觉康复(如佩戴助听器,对极重度听力损失者评估人工耳蜗植入),同时开展耳鸣管理(如声治疗、认知行为疗法 CBT)。
国际共识通过大样本研究总结了影响突发性聋预后的关键因素,帮助临床医生判断患者恢复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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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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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后 72 小时内开始治疗(“黄金治疗期”,越早干预预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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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类型为 “低频下降型”(预后最佳,治愈率可达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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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伴随眩晕(眩晕提示内耳损伤更严重,预后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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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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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超过 72 小时才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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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程度为 “全频极重度下降”(听力阈值>90dB,治愈率仅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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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60 岁、合并糖尿病 / 高血压等基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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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后 10 天内听力无任何改善。
突发性聋的国际共识核心可概括为 “1 个核心(激素)、2 个辅助(微循环 + 神经营养)、3 个原则(尽早、个体化、不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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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是一线核心治疗,需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全身或局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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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治疗以改善微循环和神经营养为主,不可替代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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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需在 72 小时内启动,避免无效或有害治疗,同时关注个体化调整(如儿童、基础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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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评估需基于纯音测听,随访重点关注听力恢复及伴随症状缓解,对无效患者需进一步排查病因。
这一共识为全球临床医生提供了统一的诊疗框架,有效减少了治疗的随意性,提升了突发性聋的规范化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