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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7-11-07 20:18浏览:

标本采集的一般原则

  1.早期采集:最好在病程早期、急性期或症状典型时,且必须在使用抗生素前。

  2.无菌采集:采集标本应无外源污染。在采集血液、脑脊液、胸腔积液、关节液等无菌标本时,应严格进行无菌操作。对于与外界相同的腔道,如窦道标本应由窦道底部区活组织检查,而不应从窦道口取标本,以免受皮肤表面正常菌群的污染,造成混淆和误诊;对于从正常菌群寄生部位采集标本,应明确检查的目的菌,在进行分离培养时,采集特殊选择性培养基。采集的标本均应盛于无菌容器内,而不能用消毒剂或酸类处理。

  3.根据目的菌的特性用不同的方法采集:厌氧菌、需氧或兼性厌氧菌,以及L型菌采集的方法不同。

  4.采集适量标本:采集量不应过少,而且要有代表性,同时有些标本还要注意在不同时间、不同病程,采集不同部位标本。

  5.安全采集:采集标本时不仅要防止皮肤和粘膜正常菌群对标本的污染,同时也要注意安全,防止传播和自身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