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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监测的药物和临床指征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7-11-06 18:36浏览:

需要进行监测的药物和临床指征

  临床监测血药浓度的目的,一是判断是否使用或过量使用某种药物;二是进行科学的个体化给药,保证最佳的疗效和较低的毒副作用的发生。只有血药浓度与药理效应平行的药物,即血药浓度在一定范围内才有治疗作用。低于该水平时无治疗作用,高于该水平会有副作用或毒性作用的药物,才有监测意义。

  临床需监测的药物主要是在高血药浓度时,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较大的药物;个体用药剂量与疗效不能一致时,需要监测。下列情况,必须监测。

  1、使用治疗指数低、安全范围窄、毒副作用强的药物。

  2、使用具有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在体内消除速率常数与剂量有关的药物及半衰期长的药物。

  3、患者有肝、肾、心脏、胃肠道疾病时,动力学参数发生显著变化时。

  4、长期使用的药物。

  5、合并用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