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检验医学 > 文章内容

碱性磷酸酶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7-11-06 18:22浏览:

碱性磷酸酶(ALP):血清中的ALP主要来源于肝脏、骨骼、少部分来源于小肠和妊娠期胎盘组织,肾脏等。肝细胞产生的ALP一般从胆道排入小肠。

  碱性磷酸酶测定方法:IFCC推荐及国内应用较多的是以磷酸对硝基酚为底物,2-氨基-2-甲基丙醇为缓冲体系的酶动力法。

  参考值:成人40-150U/L(37℃)

  临床意义:

  (1)ALP生理性增高:妊娠3个月胎盘可产生ALP,9个月达高峰(3-4倍),分娩一个月左右恢复正常;绝经期后妇女ALP有所上升;新生儿、儿童、青少年骨骼生长期比成人高,1-5岁有一高峰,为成人2-4倍;10-18岁又有一高峰,为成人4-5倍。

  (2)肝胆管梗阻性疾病,血清ALP均可升高。另外毛细胆管内压亢进可诱发ALP生成增加,血中ALP明显持续升高,达正常上限的10倍。

  (3)肝炎或肝硬化时,ALP可轻度增高,很少超过正常上限3倍。

  (4)原发或继发性肝癌时,ALP明显升高。肿瘤组织压迫附近胆小管使之阻塞,肿瘤组织或炎症刺激周围肝细胞产生过多ALP。ALP持续轻度升高应考虑肝有占位性病变。

  (5)骨骼系统病变时,成骨细胞增生活跃,如成骨细胞瘤、骨折恢复期、转移性骨肿瘤等,血清ALP可有程度不等的增高。

  (6)其他疾病:甲亢、高维生素D血症、肢端肥大症等,血中ALP均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