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美国脑外伤基金会(BTF)发布了《创伤性脑损伤的院前管理指南(第 3 版)》。该指南旨在确定和传播创伤性脑损伤院前管理的最佳实践。以下是其概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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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饱和度、血压和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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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使用血氧饱和度仪连续测量血氧饱和度,保持血氧饱和度在 9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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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经常测量(每 5-10 分钟测量一次)或持续监测收缩压和舒张压,成人应保持收缩压(SBP)>11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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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测量体温,并维持体温在 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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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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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岁以上儿童遵循成人标准 GCS 评分测量方案,前语言期儿童采用 P-GCS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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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每 30 分钟报告一次 GCS 评分,记录影响 GCS 评分的混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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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S 评分必须通过与患者互动获得,在评估气道、呼吸和循环后,建立气道以及进行必要的机械通气或循环复苏后,使用镇静剂或麻醉剂之前或药物代谢后评估 GCS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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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人员应告知接收医疗机构患者的 GCS 评分及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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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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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复苏并稳定后,应在院前环境中对瞳孔进行评估,记录并转达瞳孔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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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瞳孔时,应检查并记录眼眶和眼部创伤证据、左右瞳孔检查结果比较、单侧或双侧瞳孔扩大、瞳孔固定和扩大情况以及影响瞳孔观察的混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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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道管理、氧合和机械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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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疑似严重创伤性脑损伤的患者应持续氧气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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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使用连续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监测低氧血症,识别后立即通过恰当的气道定位和持续氧气吸入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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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缺氧迹象持续存在,应采取分步策略建立气道,包括重新定位气道、正压通气、声门上气道或气管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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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管插管后应通过听诊、ETCO2 检测等确认插管位置,插管患者需持续监测氧合和 ETCO2,并经常监测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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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正压通气呼吸支持的患者应以正常呼吸频率通气,避免过度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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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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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院前进行静脉输液,治疗低血压并将其限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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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压患者应使用等渗液和 / 或血液制品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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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GCS 评分<8 分的患者,如怀疑颅内压(ICP)升高,可使用高渗液体进行体液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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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疑似颅内压升高患者的过度通气治疗和高渗治疗:不推荐常规使用过度通气治疗,仅在其他更明确的治疗方法正在进行时,可将过度通气作为一种临时措施,且应避免长时间过度通气(PETCO2<25mmHg)。
包括调度和目的地、现场急救、转运等方面的决策,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距离医院的远近等因素,合理安排急救资源和转运方式,确保患者能够尽快获得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