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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诊断与非机械通气治疗指南(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01 08:19浏览:

ARDS 的诊断

新定义拓宽了 ARDS 的诊断范围,允许 SpO₂/FiO₂≤315mmHg 同时 SpO₂≤97%(SpO₂/FiO₂在 SpO₂>97% 时无效)作为低氧血症的判定标准。当 SpO₂≤97% 时,SpO₂/FiO₂可用于 ARDS 严重程度分级:235mmHg<SpO₂/FiO₂≤315mmHg 为轻度,148mmHg<SpO₂/FiO₂≤235mmHg 为中度,SpO₂/FiO₂≤148mmHg 为重度。
 
新定义将 ARDS 分为三个特定类型:
 
  • 插管 ARDS:与柏林定义基本一致。
  • 非插管 ARDS:指接受 HFNO≥30L/min 或无创正压通气 / 持续气道正压通气(NIV/CPAP)时呼气末正压(PEEP)至少 5cmH₂O 且满足 ARDS 低氧血症标准者。
  • 资源有限环境下的 ARDS:指在资源有限情况下,SpO₂/FiO₂≤315mmHg 同时 SpO₂≤97% 即可诊断 ARDS,不需要 PEEP 和最低氧流量作为诊断的必要条件。

非机械通气治疗推荐意见

  • 糖皮质激素治疗:建议中重度的 ARDS 患者在诊断后的 24h 内加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2mg/kg 强的松当量),用药时间 1 周以内,或根据临床需要决定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和用药时间。
  • 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治疗:建议轻中度 ARDS 患者在诊断后的 24h 内加用 4.8mg/(kg・d)的中性粒细胞弹性蛋白酶抑制剂治疗,疗程不超过 14d。
  • 肝素抗凝治疗:建议低出血风险(HAS - BLED 评分 0-2 分)的患者接受肝素抗凝治疗,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的剂量为 2500-5000U/d,肌酐清除率小于 30mL/min 者不建议使用低分子肝素。
  • 一氧化氮(NO)吸入:建议重度 ARDS 患者,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 NO 吸入。
  • 限制性液体管理策略:建议在 ARDS 患者循环稳定的基础上采取限制性液体管理策略。
  • 体外二氧化碳清除(ECCO₂R)治疗:建议在设备可及、技术可行的前提下,针对无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风险的中重度 ARDS 患者,可以考虑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实施 ECCO₂R 治疗。对采用肺保护性通气并且联合俯卧位通气的 ARDS 患者,如驱动压≥15cmH₂O,通气频率>30 次 /min,仍存在高碳酸血症且 pH<7.25,但不满足使用 ECMO 的低氧血症标准,可考虑进行 ECCO₂R。
  • 俯卧位通气:推荐中重度 ARDS 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实施俯卧位通气,每天不少于 12h。
  • 经鼻高流量氧疗(HFNO):对于拔管后的 ARDS 患者,与传统氧疗或无创正压通气相比,建议使用 HFNO,并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