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儿童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诊断和管理国际指南(PALICC-2)- 执行摘要》于 2023 年发布,对 2015 年发布的第 1 版共识进行了更新和补充。以下是对该指南执行摘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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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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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明确 18 岁以下且不合并活动性围生期肺疾病的所有患儿均适用该标准,新生儿也可选用 Montreus NARDS 标准,青少年也可采用成人柏林 ARDS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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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动脉血氧分压关联指标为氧合评估的首选指标;采用经皮氧饱和度(SpO2)关联指标时,SpO2 应在 0.88-0.97。胸部影像检查所示透过度降低不能主要由肺不张和胸腔积液引起,避免将单纯气道梗阻所致呼吸衰竭判断为 PARDS,可采用超声心动和(或)左房压监测鉴别肺水肿和 P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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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程度分级:强调 PARDS 确诊后,应至少给予标准治疗 4h 再进行危重程度分级,延迟分级可提高对预后的预测能力并降低诊断后氧合迅速改善患儿接受不必要治疗的风险。另外,慢性肺疾病或发绀型心脏病患儿 PARDS 可按此标准诊断但不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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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概念:提出了 “疑似 PARDS” 和 “存在 PARDS 风险” 两个概念。疑似 PARDS 包括接受经鼻无创呼吸支持或经鼻高流量且流量≥1.5L/(kg・min),同时符合 PARDS 其他诊断标准的患儿,以及未完成胸部影像检查,但符合 PARDS 或疑似 PARDS 其他诊断标准的患儿。若患儿需要任意形式的氧气吸入来维持 SpO2≥0.88,但不符合 PARDS 或疑似 PARDS 的诊断标准,则认为其存在 PARDS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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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保护通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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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设置:建议在未监测跨肺压时吸气平台压≤28cmH2O,对胸廓顺应性降低的患儿平台压则可达 29-32cmH2O;限制驱动压(静态条件测定)≤15cmH2O;潮气量建议设置为 6-8ml/kg,若此时平台压或驱动压高于推荐值,则潮气量应小于 6ml/kg,但潮气量低于 4ml/kg 时须极为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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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策略:可采用允许性高碳酸血症策略应对可能发生的二氧化碳潴留(pH 下限为 7.20),但患儿不应存在颅内压增高、重度肺动脉高压等禁忌证。推荐根据氧合或氧供、血流动力学、静态顺应性指标滴定呼气末正压通气(PEEP),或者设置的 PEEP 水平维持或高于 ARDS 协作网发布的较低 PEEP / 较高 FiO2 表中的 PEEP 值,注意 PEEP 设置应避免平台压或驱动压超过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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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机械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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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对常规氧疗或 HFNC 治疗下病情恶化但又没有明确气管插管指征的患儿,尤其是 IMV 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患儿,可试用无创机械通气(NIV)。如 NIV 6h 内病情无改善或出现病情恶化,应停止 NIV,行气管插管 I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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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NIV 时可适当增加吸气压力支持以降低呼吸肌做功,CPAP 可用于人机同步性差或经鼻罩通气者。对 NIV 耐受性较差的患者,可给予镇静以提高耐受性,但应注意调节镇静深度以确保足够的呼吸驱动力和气道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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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生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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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时机:尚无严格指标来筛选可从体外膜氧合(ECMO)治疗中获益的 PARDS 患儿,但建议对病因可逆的 PARDS 患儿在肺保护通气策略治疗失败后即可评估 ECMO 治疗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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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要点:启动 ECMO 的决策应由专家团队在对病史和临床状态进行连续的结构化评估后做出。对心功能正常的 PARDS 采用静静脉 ECMO,治疗期间维持正常 PaO2,避免 PaCO2 迅速降低。ECMO 上机后呼吸机参数应符合肺保护通气策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