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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ICSI卫生保健指南:疼痛评估,非阿片类药物治疗和阿片类药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8-29 07:52浏览:

  • 指南适用范围和目标人群
    • 范围:适用于门诊环境中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疼痛的评估、诊断和治疗。
    • 目标人群:18 岁及以上的非癌痛成人患者。不包括偏头痛患者、活动性癌症患者和 / 或接受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患者,内脏痛的管理也不在本指南范围内。
  • 疼痛评估
    • 应进行全面的医学评估,包括使用经过验证的工具来评估功能、生活质量和疼痛,确定疼痛的来源,评估合并症,并讨论患者存在的障碍。
    • 积极让患者参与生物 - 心理 - 社会治疗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这是成功的关键因素。
  • 非阿片类药物治疗
    • 对于轻度或中度疼痛,对乙酰氨基酚和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通常有效,如布洛芬、酮咯酸、双氯芬酸和对乙酰氨基酚等,这些药物可以口服,部分也可以非肠道给药。
    • 使用 NSAIDs 时应遵循剂量个体化原则,通常选用一种 NSAID,在足量使用 2-3 周后无效,则更换另一种,待有效后再逐渐减量。如果有 2-3 种胃肠道危险因素存在时,应加用预防溃疡病的药物,或者选择胃肠道安全性高的选择性 COX-2 抑制剂,如塞来昔布。
  • 阿片类药物治疗
    • 阿片类药物可用于缓解急性疼痛、癌痛、临终期疼痛等。对于急性疼痛,短效(立即释放)纯激动剂药物应以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和短时间使用,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指南建议 3-7 天。临床医生在重新开具阿片类药物处方前应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
    • 对于非终末期疾病导致的慢性疼痛患者,低风险非阿片类药物疗法应在阿片类药物之前试用,只有在非阿片类药物治疗失败,且疼痛减轻和功能改善的获益大于阿片类药物不良反应和滥用风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阿片类药物,通常与非阿片类药物疗法联合使用。
    • 初次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的初始剂量通常是立即释放制剂的最低起始剂量,并以实际中最小的剂量逐渐增加,直到获得满意的镇痛效果或不良反应限制治疗。长效阿片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接受阿片类药物的患者的一线治疗,也不应处方用于间歇性使用。
    • 接受长期(>3 个月)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评估疼痛控制、功能改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迹象。如果尽管增加阿片类药物剂量,患者仍有持续剧烈的疼痛,或出现药物滥用等情况,应逐渐减量并停止阿片类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