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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ULAR循证建议: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抗磷脂综合征女性患者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19 10:40浏览:

2016 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发布了关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和 / 或抗磷脂综合征(APS)女性患者计划生育、辅助生殖、妊娠和更年期管理及健康的循证建议,以下是主要内容:
 
  • 孕前咨询及风险分层
    • SLE 患者:妊娠不良结局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狼疮疾病活动 / 复发,尤其是活动性的狼疮肾炎、既往患有狼疮肾炎、并发抗磷脂抗体阳性或并发 APS。妊娠期间的基本措施包括控制血压、使用安全的药物控制疾病稳定,尤其是羟氯喹、使用最低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 APS 患者:妊娠不良结局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高风险的抗磷脂抗体、并发 SLE、既往有血栓病史以及既往的不良产史。妊娠期间控制血压及抗血小板和(或)抗凝药物的使用非常重要。
  • 避孕措施
    • 应向 SLE 患者建议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及宫内避孕器。避孕方式应根据患者的疾病活动度及血栓风险进行选择,宫内避孕器适用于所有无妇科禁忌的 SLE/APS 患者。
    • 对于疾病稳定并且抗磷脂抗体阴性的 SLE 患者,可以选择复合口服避孕药。抗磷脂抗体阳性的患者,无论有无明确 APS,应用激素类避孕药时必须充分权衡其血栓风险。
  • 生育能力的保护:所有绝经前的女性 SLE 患者在应用烷化剂前均应考虑进行卵巢功能的保护,尤其是应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
  • 辅助生殖技术
    • 疾病稳定的 SLE 患者可以通过辅助生殖受孕,包括促排卵治疗和体外受精等。
    • 并发抗磷脂抗体阳性或确诊 APS 的患者在进行辅助生殖过程中应予抗凝和 / 或抗血小板治疗。取卵前 3d 停用阿司匹林,前 12h 停用低分子肝素,确认无出血并发症后当天再次起始低分子肝素,取卵次日再次起始阿司匹林。
  • 妊娠监测
    • 患有 SLE 和(或)APS 的妊娠妇女应额外增加监测胎儿多普勒超声,尤其在孕晚期,以筛查胎盘功能不全和小于胎龄儿。
    • 推荐监测胎儿多普勒超声的时间分别在早孕期、中孕期,孕后期应每月监测 1 次。
    • 当怀疑胎儿心律失常或心肌炎时,建议进行胎儿心脏超声的检查,尤其当母亲抗 Ro/SSA 和 / 或抗 La/SSB 阳性。
  • 妊娠期药物治疗:羟氯喹、口服激素、硫唑嘌呤、环孢素和他克莫司可以在妊娠期间使用,用于预防和治疗 SLE 复发。中 - 重度的复发可以采用激素冲击、静脉用丙种球蛋白和血浆置换。吗替麦考酚酯、环磷酰胺、来氟米特和甲氨蝶呤应避免在妊娠期间应用。
  • 更年期管理:对于疾病稳定且血栓风险低的患者,可考虑使用激素替代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