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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SOGC临床实践指南: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诊断和管理(No.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5-23 08:48浏览:

《2024 SOGC 临床实践指南: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诊断和管理(No.452)》为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的诊断和管理提供了最新的循证建议1。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 诊断方面
    • 诊断标准:使用非空腹胆汁酸水平进行诊断,孕妇空腹血清总胆汁酸(TBA)≥10 μmol/L 或餐后血清 TBA≥19 μmol/L 作为 ICP 的诊断标准。同时需排除肝炎病毒、EB 病毒、巨细胞病毒感染等,建议常规行超声检查以排除孕妇的肝胆疾病。
    • 严重程度分级:根据胆汁酸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极重度 ICP。轻度 ICP 诊断标准为孕妇空腹血清 TBA 水平 10 - 39 μmol/L 或餐后血清 TBA 水平 19 - 39 μmol/L,临床症状以皮肤瘙痒为主,无明显其他症状;重度 ICP 诊断标准为孕妇血清 TBA 水平 40 - 99 μmol/L,血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伴有多胎妊娠、子痫前期、复发性 ICP、曾因 ICP 致围产儿死亡者等情况之一,或为早发型 ICP;极重度 ICP 诊断标准为孕妇血清 TBA 水平≥100 μmol/L。
  • 管理方面
    • 对症治疗:主要是缓解瘙痒症状,可使用炉甘石、薄荷类、抗组胺药物等改善瘙痒4
    • 药物治疗:首选药物为熊去氧胆酸,二线药物为谷胱甘肽前体 S - 腺苷甲硫氨酸。
    • 胎儿监测4:建议通过胎动、电子胎心监护及超声检查监测胎儿宫内情况。
    • 终止妊娠时机:轻度 ICP 孕妇,在妊娠 38 - 40 周告知孕妇继续妊娠或终止妊娠的风险,孕妇权衡利弊后尽可能于妊娠 39 周后终止妊娠;重度 ICP 孕妇,妊娠 36 - 38 周终止妊娠;极重度 ICP 孕妇,妊娠 36 周终止妊娠。当存在剧烈瘙痒且药物治疗无效、肝功能持续恶化、既往有 ICP 导致妊娠 36 周前死胎史等情况时,可考虑妊娠 35 - 36 周终止妊娠。
    • 分娩方式4:首选仍推荐阴道分娩(排除阴道分娩禁忌),产程中密切监测宫缩及胎心情况,做好新生儿复苏准备,若可疑胎儿窘迫应适当放宽剖宫产术指征。存在重度 ICP、既往有 ICP 病史并存在与之相关的死胎死产及新生儿窒息或死亡病史、高度怀疑胎儿窘迫或存在其他阴道分娩禁忌证者,应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指南还讨论了 ICP 的病因、风险因素、病理生理学以及对产妇和胎儿的影响等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