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抗骨质疏松治疗与药物相关性颌骨坏死问题的专家共识》由天津市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天津市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共同撰写,发表于《天津医药》杂志。以下是该共识的主要内容:
-
抗骨松治疗的获益与风险:
-
治疗药物:抑制骨吸收和促进骨形成是治疗骨质疏松症(OP)的两大主要策略。抑制骨吸收药物包括双膦酸盐类药物、地舒单抗、雌激素 / 雌激素受体调节剂、降钙素类等,其中双膦酸盐类药物最为常用;促进骨形成药物国内仅有特立帕肽。
-
颌骨坏死风险:颌骨坏死是指由于颌骨及周边组织循环障碍引起的颌骨部位骨质缺血、缺氧,从而引起骨质硬化、坏死等一系列表现的颌骨疾病。常规剂量下 OP 治疗药物仅轻微增加颌骨坏死风险,口服双膦酸盐颌骨坏死发生率为 0.01% - 0.04%,有些报告中甚至低于 0.001%;而肿瘤患者由于大剂量用药,相关风险大幅增加,如在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的肿瘤人群中,颌骨坏死发生率为 1% - 12%。
-
应对颌骨坏死风险的建议:
-
关注口腔健康:医生在启动 OP 药物治疗前应通过问卷筛查出高危人群,以利于口腔专业医生对患者的评估和治疗。在启动 OP 药物治疗前和治疗中定期评估口腔健康状况,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定期进行口腔检查和护理,及时有效治疗口腔疾患有助于降低颌骨坏死风险。应用含氮双膦酸盐、地舒单抗等抗 OP 药物治疗的患者如果需要拔牙,建议采用最小创伤的技术,避免拔牙后比较大的陷窝,拔牙创面应严密关闭,避免拔牙窝空虚或骨嵴暴露,并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
不建议盲目停用抗骨质疏松药物:目前尚无证据显示在计划实施口腔有创性操作前停止相关抗 OP 药物会更有益,不可盲目停药,以免增加骨折风险。
-
合理把握抗 OP 治疗时口腔有创性操作的时机:对于准备进行 OP 治疗的患者,应首先完成必要的口腔有创性治疗再启动 OP 治疗。对于正在接受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的 OP 人群,如果治疗时间不足 1 年,发生颌骨坏死的风险非常低;如果不足 3 年,进行口腔有创性操作发生颌骨坏死的风险也很低;超过 3 年尚无推荐的窗口期进行口腔有创性操作,如果停止治疗,建议不超过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