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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功能锻炼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4-09-28 10:12浏览:

 早期功能锻炼(骨折后 1 - 2 周)
目的和原则:此阶段的功能锻炼主要是促进肢体的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肉萎缩和关节僵硬。锻炼应以肌肉的等长收缩练习为主,即肌肉收缩但不引起关节活动。例如,在下肢骨折后,患者可以在床上进行股四头肌的等长收缩锻炼,通过收缩肌肉使大腿前方有紧绷感,但膝关节不活动。
具体锻炼方法:上肢骨折可以进行握拳、伸指等练习,以活动手部的肌肉。下肢骨折除了股四头肌等长收缩锻炼外,还可以进行踝关节的背伸和跖屈练习。
中期功能锻炼(骨折后 3 - 6 周)
目的和原则:这个时期骨折端已经有了初步的纤维连接,锻炼的目的是在不影响骨折固定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关节的活动度和肌肉的力量。锻炼应以主动活动为主,在医护人员或康复治疗师的指导下,逐渐增加活动范围。
具体锻炼方法:如果是上肢骨折,如肱骨骨折,在骨折固定稳定的情况下,可以逐渐进行肩关节和肘关节的小幅度屈伸活动。下肢骨折可以在拐杖或助行器的辅助下,进行不负重的站立和行走练习,同时增加膝关节和踝关节的活动范围。
后期功能锻炼(骨折后 6 周以后)
目的和原则:骨折已基本愈合,此阶段主要是恢复肢体的正常功能,包括肌肉力量、关节活动度和肢体的协调性等。锻炼应以抗阻力练习和关节的全范围活动为主,逐渐恢复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具体锻炼方法:上肢骨折可以进行提重物、拉弹力带等练习,以增强肌肉力量。下肢骨折可以逐渐增加负重,从部分负重到完全负重,进行上下楼梯、慢跑等练习,同时加强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的活动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