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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肢的一般原则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04-10 12:52浏览:

 1.在达到截肢原有目的的提下,尽可能地保留残肢长度。

  2.对周围血管疾患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除肢体坏死范围外,还要综合考虑皮肤温度、颜色、营养状况以至手术时的皮瓣出血情况,都应作为判断截肢平面伤口能否顺利愈合的依据。

  3.对严重创伤肢体的截肢,以尽可能保留存活组织和残肢长度为原则。

  4.多数损伤引起的截肢可以安全地在止血带下进行。感染和恶性肿瘤的肢体,上止血带前抬高肢体5min进行驱血,其他情况下则可用弹性驱血带由远端向近侧卷绕肢体驱血。但缺血性疾病禁用止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