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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仪表规范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03-19 20:59浏览:

 仪表是指人的衣着服饰、仪容和姿态。
  1. 仪容应端庄稳重。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可以化淡妆,以自然、清新、高雅、和谐为宜。
  2. 着装整洁合体、高雅、大方。制服和帽子以白色为主,对不同科室可选用不同的色彩和式样。具体要求有: 头发应梳理整齐,圆帽应遮盖头发,燕帽佩戴端正;护士服应整洁( 扣、带齐全,内衣领和衣边不外露;护士鞋宜软底平跟,袜以肤色长筒袜为宜。
  3. 修饰护士应保持自然美,化妆以淡妆为宜,应常修剪指甲,不可染甲,不宜戴戒指和手镯。
4. 姿态姿态可反映一个人的文化修养,( 站姿是姿态的基础,是保持良好风度的关键。① 站姿: 头正,颈直,两肩外展放松。挺胸收腹,立腰提臀,两腿并拢,两脚成“V”字形或“丁”字步,两臂自然下垂,两手轻握于下腹部。② 坐姿: 在站姿的基础上,单手或双手向后将衣裙下端捋平,轻轻落座于椅面的2/3~3/4处,两腿并拢,小腿略后收或小交叉。两手轻握,放置于腹部或腿上。③ 走姿: 在站姿的基础上,行走时以胸带步,步履轻盈,步幅均匀,自然前后摆臂,前后摆幅不超过30°,左右脚沿一直线两旁小步前进。④ 持治疗盘: 双手握托治疗盘,肘关节呈90°贴近躯干。⑤ 持病历卡: 一手持病历卡轻放于同侧胸前,稍外展,另一手自然下垂或轻托病历卡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