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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光化性皮炎临床路径表单(2)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2-14 07:29浏览: 次

时间

门诊第7–14天

门诊第15–28天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患者随访

□ 注意观察皮疹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观察并处理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

□ 调整光疗方案(接受脱敏患者)

□ 患者随访

□ 根据皮疹消退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 强化避光宣教,必要时需调动工作或改变生活环境

□ 签署“接受化疗知情同意书”(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重

点

医

嘱

门诊医嘱:

□ 光防护和治疗作用的药物:剂量调整(必要时)

□ 糖皮质激素:剂量调整(急性加剧期患者)

□ 调整光疗脱敏方案(接受脱敏患者)

门诊医嘱:

□ 继续使用具有光防护作用的药物

□ 调整或停用局部外用药物治疗

□ 逐步减量至停用糖皮质激素(急性加剧期患者)

□ 加用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减量困难者)

□ 复查血常规、嗜酸性细胞计数、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必要时)、硫代嘌呤甲基转移酶(用硫唑嘌呤时)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医师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