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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咯生物碱相关肝窦阻塞综合征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意见(2017年,南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3-29 08:02浏览:

吡咯生物碱相关肝窦阻塞综合征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意见(2017 年,南京)

 
制定单位: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肝胆疾病协作组
 
发表:《临床肝胆病杂志》2017 年第 33 卷第 9 期
 
核心定位:国内首个 PA-HSOS 诊治共识,提出南京诊断标准,明确抗凝 + 对症支持 + TIPS为核心治疗路径。
 

 

一、核心背景与病因

 

1. 疾病定义

 
  • 肝窦阻塞综合征(HSOS),又称肝小静脉闭塞病(HVOD),是肝窦 / 肝小静脉内皮损伤→微血栓形成→肝内淤血、肝损伤、门静脉高压的肝脏血管病。
  • 国内 HSOS 以PA-HSOS为主,** 土三七(菊三七)** 为最常见病因(占 50%~88.6%);五加科三七不含 PA,不致病。
  • 含 PA 植物:菊科(土三七、千里光)、豆科(猪屎豆)、紫草科(天芥菜)等。
 

2. 发病机制(核心)

 
  • 不饱和 PA 经 CYP3A 代谢生成脱氢吡咯,形成吡咯蛋白加合物(PPAs),直接损伤肝窦内皮细胞。
  • 肝腺泡 Ⅲ 区(中央静脉周围)最易受累,表现为内皮肿胀、脱落、肝窦扩张充血、微血栓形成
 

 

二、临床表现与实验室检查

 

1. 临床表现(A1 级推荐)

 
  • 典型三联征:腹胀 / 肝区疼痛、肝大、腹水,伴黄疸、纳差、乏力
  • 发病时间:服用含 PA 植物后3 天~4 周,也可延迟发作。
  • 重症:顽固性腹水、胸水、下肢水肿、肝肾衰竭、感染,病死率高。
 

2. 实验室检查

 
  • 肝功能:总胆红素升高(17.1~85.5μmol/L),ALT/AST、ALP/GGT 轻中度升高。
  • 凝血:INR 可升高,血小板进行性降低(重症)。
  • 特异性指标:血清 PPAs 检测(超高效液相色谱 - 质谱),提示 PA 暴露史。
 

 

三、诊断标准(南京标准,B1 级推荐)

 

1. 确诊标准(满足 1+2+3,或 1 + 病理)

 
  1. 明确服用含 PA 植物史(土三七等)。
  2. 临床:腹胀 / 肝区疼痛、肝大、腹水
  3. 辅助:TBil 升高 / 肝功能异常 + 典型增强 CT/MRI 表现
  4. 病理:肝腺泡 Ⅲ 区肝窦内皮损伤、肝窦扩张充血、小静脉狭窄闭塞,排除其他肝病。
 

2. 影像学特征(增强 CT/MRI)

 
  • 动脉期:肝实质不均匀强化,地图样 / 斑片状低灌注
  • 门静脉期:肝静脉不显影 / 狭窄,下腔静脉肝段受压变扁
  • 延迟期:肝实质渐进性强化,中央区强化晚于周边
 

3. 鉴别诊断(A1 级推荐)

 
  • 巴德 - 吉亚利综合征(BCS)、失代偿肝硬化、急性重型肝炎、其他药物性肝损伤。
 

4. 特殊检查

 
  • 疑诊不典型者:肝穿刺活检;大量腹水者可行经颈静脉肝活检(TJLB)+HVPG 测定(评估门静脉压力)。
 

 

四、治疗原则与方案(核心推荐)

 

1. 基础治疗(B1 级推荐)

 
  • 立即停用含 PA 植物(首要)。
  • 对症支持:保肝(多烯磷脂酰胆碱、异甘草酸镁、谷胱甘肽)、利尿(呋塞米 + 螺内酯)、白蛋白输注、腹水引流
  • 重症:监护、抗感染、血液净化(肝肾衰竭时)。
 

2. 抗凝治疗(B1 级推荐,核心)

 
  • 适用人群:急性期 / 亚急性期、有腹水 / 黄疸、排除出血禁忌。
  • 方案
    • 首选:低分子肝素(LMWH)100 IU/kg,q12h,皮下注射,无需常规监测。
    • 序贯 / 联合:华法林,起始 1.25~3.0 mg/d,维持INR 2.0~3.0
     
  • 疗程:有效者抗凝≥3 个月;2 周无效则停药,考虑 TIPS。
  • 禁忌:严重出血倾向、活动性出血、凝血功能障碍。
 

3. 介入治疗(B1 级推荐)

 
  • TIPS:内科治疗无效、顽固性腹水、门静脉高压者;可快速缓解腹水,改善预后(生存率约 90%)。
  • 时机:抗凝 2 周无效、HVPG 显著升高、肝功能尚可时尽早实施。
 

4. 其他治疗(证据不足)

 
  • 糖皮质激素、前列腺素 E1:疗效不确定(D1 级),不常规推荐。
  • 去纤苷(DF):国外用于 HSCT-HSOS,国内未上市,无 PA-HSOS 证据。
  • 肝移植:合并肝衰竭、内科 / TIPS 无效时考虑(C1 级)。
 

 

五、推荐意见速记(GRADE 分级)

 
  1. 我国 HSOS 以PA-HSOS为主,土三七最常见(A1)。
  2. 诊断采用南京标准:PA 暴露史 + 临床 + 影像 / 病理(B1)。
  3. 立即停服 PA 植物,对症支持为基础(B1)。
  4. 急性期 / 亚急性期尽早抗凝(LMWH± 华法林,INR 2.0~3.0)(B1)。
  5. 内科无效者TIPS控制腹水与门脉高压(B1)。
  6. 激素、PGE1 疗效不确定,不常规用(D1)。
  7. 加强宣教,严禁私自服用土三七(A1)。
 

 

六、临床路径(简化)

 
  1. 疑诊 PA-HSOS → 停 PA 植物 + 保肝利尿
  2. 完善检查:PPAs、肝功能、凝血、增强 CT/MRI → 按南京标准确诊。
  3. 急性期:LMWH 抗凝,监测 INR 与出血。
  4. 2 周无效 → TIPS
  5. 肝衰竭 → 肝移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