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器官捐献供体及器官评估和维护规范(2019 版)
《尸体器官捐献供体及器官评估和维护规范(2019 版)》由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制定,2019 年 5 月发表于《器官移植》杂志,是我国尸体器官捐献(DD)临床实践的权威指导性文件,核心围绕供体评估、供体维护、器官评估与选择、器官维护、保存与运输五大核心环节,规范流程、保障移植安全与疗效。
一、供体评估
1.1 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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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DD 类型(脑死亡供体 DBD、心脏死亡供体 DCD),确定捐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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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集供体医疗信息,为供体与器官维护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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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可捐献器官种类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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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捐献禁忌证,杜绝供体来源性疾病传播,保障移植安全。
1.2 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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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估(ABC-HOME 法):快速筛查潜在供体,判断是否具备捐献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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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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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采集:既往疾病、手术史、用药史、传染病史、肿瘤史、吸毒 / 酗酒史、高危行为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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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全身状况、器官功能相关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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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生化、凝血、传染病筛查(HIV、乙肝、丙肝、梅毒等)、病毒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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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学检查:胸部 CT、腹部超声 / CT,评估心、肺、肝、肾等器官形态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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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评估:心功能(超声心动图、心肌酶)、肝功能(胆红素、转氨酶、凝血功能)、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量)、肺功能(血气分析、胸片 / CT)。
1.3 禁忌证与风险分级
1.3.1 绝对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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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 HIV 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未治愈的活动性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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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治疗的严重寄生虫感染(枯氏锥虫、杜氏利什曼原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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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高传播风险的恶性肿瘤(除极低风险肿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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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可逆多器官功能衰竭,无法获取可用器官。
1.3.2 肿瘤风险分级(核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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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 |
传播风险 |
肿瘤类型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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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低风险(<0.1%) |
几乎无传播可能 |
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0.5cm 孤立甲状腺乳头状癌、≤1cm 肾细胞癌(Fuhrman 1-2 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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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0.1%~1.0%) |
传播概率低 |
部分局限性、低分化、已治愈的早期肿瘤(需严格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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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1.0%) |
传播风险高 |
多数恶性实体瘤、血液系统恶性肿瘤、转移性肿瘤(原则上禁用) |
二、供体维护
2.1 核心目标
维持供体血流动力学稳定、器官灌注充足、内环境平衡,最大程度保护器官功能,为获取高质量器官奠定基础。
2.2 关键维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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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动力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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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平均动脉压(MAP)≥65mmHg,中心静脉压(CVP)8~12cmH₂O,尿量≥0.5ml/(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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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液体复苏(晶体 / 胶体)、血管活性药物(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纠正低血压与组织低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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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功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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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通气:FiO₂≤60%,PEEP 5~10cmH₂O,维持 PaO₂≥80mmHg、PaCO₂ 35~45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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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肺部感染、肺水肿,及时吸痰、调整通气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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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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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电解质紊乱(低钾、低钙、低镁)、酸碱失衡(代谢性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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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血糖(8~10mmol/L),避免高血糖加重器官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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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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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核心体温 36~37.5℃,避免低体温(<36℃)导致凝血功能障碍、血管收缩、器官灌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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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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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根据供体感染风险与药敏结果),控制全身与局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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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功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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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凝血指标(PT、APTT、纤维蛋白原),纠正凝血障碍,预防 DIC。
三、器官功能评估与选择
3.1 评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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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器官形态、功能、病理状态,结合供体年龄、病史、维护情况,判断器官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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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标准供体(SCD)与扩大标准供体(ECD),ECD 需更严格评估与维护。
3.2 各器官评估要点
3.2.1 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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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超声心动图(EF≥50%,无严重室壁运动异常)、心肌酶正常、无严重冠心病 / 心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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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严重心衰、急性心梗、不可逆心肌损伤、恶性心律失常。
3.2.2 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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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胆红素 < 34.2μmol/L,转氨酶 < 正常上限 3 倍,凝血功能正常(INR<1.5),无肝硬化、脂肪肝(中重度)、肝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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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腹部超声 / CT、肝穿刺活检(必要时)。
3.2.3 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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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肌酐 < 133μmol/L,尿量正常,无慢性肾病、肾肿瘤、严重肾血管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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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肾脏超声、肾功能检测、肾穿刺(ECD 供体)。
3.2.4 肺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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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血气分析正常,胸片 / CT 无严重感染、肺水肿、肺纤维化、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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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支气管镜检查(必要时)、肺顺应性检测。
3.3 器官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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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功能正常、无器质性病变、无感染 / 肿瘤风险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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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D 器官(如高龄、轻度脂肪肝、肾功能轻度异常)需严格评估,仅在受体病情危急、无其他供体时谨慎使用,并充分告知受体风险。
四、器官功能维护
4.1 器官获取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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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维持供体血流动力学、呼吸、内环境稳定,直至器官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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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标器官进行专项保护:如肝脏使用前列腺素 E1 改善微循环,肾脏使用甘露醇减轻水肿。
4.2 器官获取中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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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规范获取器官,减少热缺血时间(DBD<5 分钟,DCD<3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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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获取后立即用冷保存液(UW 液、HTK 液、Celsior 液)灌注,冲洗器官内血液,快速降温(0~4℃)。
4.3 器官保存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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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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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冷保存(SCS):最常用,器官置于冷保存液中,0~4℃保存,适用于多数器官(肾脏、肝脏、胰腺),保存时间:肾 < 24h、肝 < 12h、心 < 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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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灌注(MP):包括低温机械灌注(HMP)、常温机械灌注(NMP),可改善器官灌注、修复损伤、延长保存时间,适用于 ECD 器官与边缘供体(如 LifePort 系统用于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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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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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器官运输箱,维持 0~4℃低温,避免震荡、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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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实时监测温度、灌注参数(机械灌注时),确保器官安全。
五、规范核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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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全国尸体器官捐献供体与器官评估、维护标准,减少临床操作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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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器官质量与利用率,降低移植术后并发症(如原发性无功能、移植物功能延迟恢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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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供体来源安全,杜绝传染病、肿瘤等供体来源性疾病传播,保护受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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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