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安罗替尼治疗晚期肺癌中国专家共识(2023 年版)核心要点
本共识由中国医师协会肿瘤医师分会、CSCO 血管靶向治疗专委会、中国抗癌协会肿瘤靶向治疗专委会联合制定,聚焦国产多靶点抗血管生成 TKI(安罗替尼) 在晚期 NSCLC 与 SCLC 的规范化应用,明确适应证、用法、联合策略、毒性管理与特殊人群处置,解决后线治疗选择有限、毒性管控难的临床痛点。
一、核心药物信息
-
作用机制:多靶点抑制 VEGFR1-3、FGFR1-4、PDGFRα/β、c-Kit、Ret 等,强效抗血管生成 + 抑制肿瘤增殖,单药 / 联合均有活性。
-
获批与共识定位:国内唯一获批晚期 NSCLC 三线、晚期 SCLC 三线的抗血管生成 TKI;共识扩展至部分二线 / 联合场景(循证支持)。
-
药代与禁忌:主要经 CYP1A2/CYP3A4 代谢;禁忌:中央型肺鳞癌 / 大咯血风险、重度肝肾功能不全、妊娠 / 哺乳期、活动性出血、未控制的高血压 / 血栓栓塞。
二、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诊疗推荐
(一)适应证与分层用药
|
人群 / 场景 |
核心推荐 |
证据等级 |
|
标准三线(EGFR/ALK/ROS1 阴性,二线化疗 / 免疫进展) |
安罗替尼单药(12mg qd,d1-14 q21d) |
Ⅰ 级(ALTER0303) |
|
EGFR 敏感突变,一 / 二 / 三代 TKI 耐药后(无 T790M / 奥希替尼耐药) |
安罗替尼单药或联合化疗 / 免疫(优先单药) |
Ⅱ 级 |
|
鳞癌(非中央型 / 无大咯血) |
单药三线,PFS 显著获益,OS 有获益趋势 |
Ⅰ 级 |
|
腺癌(含脑转移) |
单药三线,OS/PFS 双重获益;脑转移可安全使用 |
Ⅰ 级 |
|
≥70 岁老年 / PS 2 |
减量(10mg qd)起始,密切监测毒性 |
Ⅱ 级 |
|
免疫治疗后进展 |
安罗替尼单药或联合化疗(无免疫相关严重毒性) |
Ⅱ 级 |
(二)用法用量与调整
-
标准剂量:12mg po qd,早餐前 1h,d1-14,21 天为 1 周期,直至 PD 或不可耐受毒性。
-
剂量调整原则(按 CTCAE 5.0 分级):
-
3 级毒性:暂停用药,恢复至≤1 级后,12mg→10mg;
-
再次 3 级 / 首次 4 级毒性:暂停用药,恢复至≤1 级后,10mg→8mg;
-
8mg 仍不耐受 / 4 级复发:永久停药。
-
特殊调整:高血压 / 蛋白尿 / 手足综合征优先对症 + 剂量下调;出血 / 血栓 / 穿孔立即停药并处置。
(三)联合治疗(循证探索,非首选)
-
安罗替尼 + 化疗:二线 / 后线(如多西他赛 / 培美曲塞),适用于 PS 0-1、肿瘤负荷大患者,需加强毒性监测。
-
安罗替尼 + 免疫(PD-1/PD-L1):后线联合,需排除免疫相关肺炎 / 肝炎 / 心肌炎病史,警惕免疫 + 血管靶向叠加毒性(肺炎、高血压、蛋白尿)。
-
安罗替尼 + EGFR-TKI:奥希替尼耐药后探索性联合,仅用于无标准治疗患者,入组临床优先。
三、晚期小细胞肺癌(SCLC)诊疗推荐
(一)适应证与用药
-
标准三线:既往至少 2 线化疗(含铂类)进展 / 复发的广泛期 SCLC,安罗替尼单药(12mg qd d1-14 q21d),Ⅰ 级证据(ALTER1202),OS/PFS 显著获益,安全性可控。
-
分层:
-
化疗敏感型(复发 > 6 个月):单药获益更显著;
-
化疗耐药型(复发≤6 个月):可尝试单药,或联合拓扑替康 / 伊立替康(Ⅱ 级);
-
脑转移:可安全使用,无需常规减量(无颅内出血禁忌)。
(二)联合与特殊场景
-
安罗替尼 + 化疗:二线后探索性联合(如拓扑替康),适用于 PS 0-1、肿瘤快速进展患者,需警惕骨髓抑制 + 血管毒性叠加。
-
老年 / PS 2:10mg 起始,减量优先,避免联合。
四、核心毒性管理(共识重点)
(一)高血压(最常见,发生率~60%,3 级~10%)
-
预防:用药前控制血压 < 140/90mmHg;用药期间每日监测。
-
处理:
-
1-2 级:ACEI/ARB(优先)+ 钙通道阻滞剂(CCB),避免 β 受体阻滞剂 / 利尿剂(影响代谢);
-
3 级:暂停安罗替尼,强化降压,恢复至≤1 级后减量;
-
4 级 / 高血压危象:永久停药。
(二)蛋白尿(发生率~30%,3 级~5%)
-
监测:每 2 周期尿常规,必要时 24h 尿蛋白定量。
-
处理:
-
1-2 级(+~++):ACEI/ARB + 低蛋白饮食,继续原剂量;
-
3 级(+++):暂停用药,对症治疗,恢复至≤1 级后减量;
-
肾病综合征 / 4 级:永久停药。
(三)手足综合征(HFSR,发生率~25%,3 级~5%)
-
预防:保湿、避免摩擦 / 高温、戴手套 / 穿棉袜。
-
处理:
-
1-2 级:尿素软膏 / 糖皮质激素软膏,继续原剂量;
-
3 级(水疱 / 溃疡 / 疼痛):暂停用药,对症处理,恢复后减量;
-
4 级(坏死 / 感染):永久停药。
(四)出血(发生率~15%,3 级~3%,致命性罕见)
-
高危人群:中央型肺鳞癌、大咯血史、凝血功能异常、合用抗凝 / 抗血小板药。
-
处理:
-
1-2 级(少量咯血 / 黏膜出血):暂停用药,止血 + 纠正凝血,恢复后减量;
-
≥3 级(大咯血 / 颅内出血 / 消化道大出血):永久停药,紧急救治。
-
禁忌:用药前 4 周内 3 级出血、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颅内转移伴出血风险。
(五)其他关键毒性
-
甲状腺功能异常(甲减为主,发生率~20%):每 6-8 周查 TSH/FT4,甲减予左甲状腺素替代,无需停药;甲亢对症处理,必要时减量。
-
胃肠道反应(腹泻 / 恶心 / 呕吐,发生率~20%):1-2 级对症(洛哌丁胺 / 止吐药),3 级暂停 + 补液,恢复后减量。
-
血栓栓塞(DVT/PE,发生率~5%):3 级及以上永久停药,抗凝治疗;低分子肝素预防用于高危患者(PS 2、既往血栓、长期卧床)。
五、特殊人群管理
-
老年患者(≥70 岁):优先 10mg 起始,PS 2 者 8mg,每周期全面评估毒性,避免联合治疗。
-
脑转移患者:无颅内出血禁忌者可正常使用,无需常规减量;伴出血 / 水肿者慎用,优先控制颅内病变。
-
肝肾功能不全:
-
轻度(ALT/AST≤2.5×ULN,CrCl≥60mL/min):标准剂量;
-
中度(ALT/AST 2.5-5×ULN,CrCl 30-59mL/min):10mg 起始;
-
重度:禁用。
-
妊娠 / 哺乳期:禁用;育龄期男女用药期间 + 停药后 3 个月内严格避孕。
-
药物相互作用:
-
避免合用 CYP3A4 强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 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CYP1A2 强抑制剂(环丙沙星、氟伏沙明);
-
慎用抗凝 / 抗血小板药、非甾体抗炎药(增加出血风险)。
六、疗效评估与随访
(一)评估标准
-
采用RECIST 1.1(实体瘤)+ mRECIST(抗血管生成靶向),优先 PET-CT / 增强 CT;
-
评估节点:每 2 周期(6 周)1 次,疗效 CR/PR/SD 继续用药,PD 停药。
-
生物标志物:LDH、肿瘤标志物(CEA/SCC/CYFRA21-1)辅助评估,无明确预测标志物。
(二)随访计划
-
用药期间:每周期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尿常规、血压;每 2 周期影像学评估;每 6-8 周查甲状腺功能。
-
停药后:前 3 个月每 1-2 个月随访,之后每 3 个月,监测复发、远期毒性(甲状腺功能、心血管、肾功能)。
七、临床实践关键抓手
-
严格把握适应证:优先用于标准三线,二线 / 联合仅用于无标准治疗或临床研究;中央型肺鳞癌 / 大咯血风险绝对禁忌。
-
剂量个体化:老年 / PS 2 / 基础病多者减量起始,毒性优先于疗效。
-
毒性前置管理:用药前筛查高血压、蛋白尿、出血风险,预防性干预,定期监测。
-
MDT 协作:肿瘤内科 + 心内科 + 肾内科 + 皮肤科 + 内分泌科,共同处置复杂毒性。
-
临床研究优先:鼓励后线 / 联合场景入组安罗替尼相关临床研究,积累中国人群数据。
八、补充说明
-
本共识为临床实践参考,需结合患者 PS 评分、病理类型、基因状态、合并症、当地医疗资源个体化决策;
-
全文可查阅《中国肿瘤临床与康复》等期刊,或 CSCO/NCCN 肺癌指南补充参考;
-
安罗替尼医保覆盖晚期 NSCLC/SCLC 三线治疗,需符合医保适应证与支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