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相对禁忌证
病情需要紧急处理,如呼吸、心搏停止,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等。
主要脏器功能不能维持,随时可能发生心搏骤停,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
必要时,转运前进行心肺复苏,稳定病情,但需立即外科手术干预的急症,视病情与条件仍可积极转运。
转运人员、设备和工具无法保证转运基本安全。
转运启动
患儿是否转运由负责转运和接收医生决定,特殊情况下的转运决策应考虑道德规范,符合患儿利益最大化原则。
转运团队负责人协调运输服务,收集信息和建议,特殊病例与多学科团队商定计划。转运团队与转出、接收医院保持有效沟通,确定检查项目、运输方式等。
转运人员穿着合适工作服,携带通信工具。转运暖箱固定好,患儿头朝车头方向,儿童及幼儿使用 5 点式约束,早产儿等在暖箱内可用棉质鸟巢围裹。
转运前准备
设备准备:根据患儿病情及年龄,配置生命支持类用物如 ECMO 设备、移动暖箱、转运监护仪等,所有设备满电备用并固定在合适位置。理想氧气供应量至少为预期需求两倍,配备充足抢救药物,冷藏药物做好温度控制。
人员准备:危重症患儿转运必须由具备适当资质的专业转运团队进行。转运人员应获得基础、高级生命支持认证,熟悉转运程序和设备。建议至少两名有丰富危重症患儿救护经验的专业人员护送,长途转运应安排两名长途出车经验≥2 年的司机。参与转运的护士需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熟悉呼吸机应用等。有 ECMO 支持治疗需求的患儿,需配备专业培训的 ECMO 团队。
转运交接
转运前交接:转出医院、转院团队及接收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三方沟通,医疗团队深度交接患儿病情。转运医生向患儿或家长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签署转运知情同意书。转运医生、护士与转诊科室的主管医生、护士采用 “危重症患儿院际转运交接单” 进行床边交接,采用标准化交接模式,审核转运资料,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名。
转运后交接:病情危重患儿走绿色通道直接转入重症监护室或收治专科。转运团队与接诊医护人员通过口头和书面交接填写转运交接单,全面交接患儿病情,记录交接时生命体征,双方签字确认。转出单位和转运单位填写相关记录和知情同意书,必要时填写医疗急救病历,所有医疗文书拍照上传至病历系统。
转运中监护
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严密观察患儿的面色、意识水平、疼痛评分、生命体征等,合理设置监护仪报警范围。镇静患儿考虑二氧化碳波形图监测,关注易发生压力性损伤的患儿,可进行床旁血气分析,确保机械通气患儿生命体征监测的可靠性。
院际转运中的应急管理
针对转运中出现的突发应急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如气管插管脱出,条件允许时先人工通气,重新调整或插管并固定;躁动患儿适当使用镇静镇痛剂等;低体温患儿及时保温。若出现转运人员突发疾病、转运车故障、急救仪器故障等状况,联系交通部门联合转运,与就近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协作,其他应急事件如自然灾害等,联合多部门共同处理。
家庭支持
信息共享,提前充分告知患儿家长或监护人转运获益及潜在风险,条件允许时家长可与患儿同行。
知情同意,患儿家长或监护人签署 “院外危重症患儿转运知情同意书”,向家长提供接收医院的详细联系方式和地址。
贯彻 “以患儿和家庭为中心” 的照护理念,强调照护者、患儿及家庭之间的互利伙伴关系。
评价与记录
对转运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记录转运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包括患儿病情变化、治疗措施、护理操作等,为后续的治疗和护理提供参考,也有助于总结经验,改进转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