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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33浏览:

   如下情况需到哮喘门诊就诊
1、任何年龄出现咳嗽、胸闷、喘息、尤其有湿疹等过敏性体质的病儿;
 
2、连续咳嗽一个月以上,抗生素治疗效果不理想;
 
3、儿童反复咳嗽、迁延不愈;
 
4、运动后、天气变化、晚间易出现咳嗽、喘息;
 
5、经常感冒、流鼻涕、打喷嚏、鼻子痒、眼痒。
 
总之,将哮喘误认为是感冒、气管炎、喘支、肺炎,反会延误治疗。
 
由于哮喘患儿症状不典型,临床表现仅为反复咳嗽,有时伴有过敏性鼻炎症状,如经常打喷嚏、流鼻涕,被家长误认为反复感冒或气管炎、肺炎,还有些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可能是哮喘,不愿来哮喘门诊就诊,因而使病儿得不到有效治疗,以致病情反复发作,延误了治疗时机,影响病儿生长发育。

滕丽珍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佛山市口腔医院  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