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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IAPM/IOF/ECTS/ESCEO/IMS/EMAS立场声明:妊娠和哺乳期相关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9-10 07:53浏览: 次

2026 IAPM/IOF/ECTS/ESCEO/IMS/EMAS 立场声明:妊娠和哺乳期相关骨质疏松症(PLO)解读

发布机构:国际围产医学会 IAPM、国际骨质疏松基金会 IOF、欧洲钙化组织学会 ECTS、欧洲骨质疏松 / 骨关节炎 / 肌肉骨骼疾病临床经济学学会 ESCEO、国际绝经学会 IMS、欧洲绝经与雄激素学会 EMAS;2026 年 7 月,发表于《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ynaecology and Obstetrics》 ⚠️免责声明:以下为结构化中文摘要,仅供临床学习、院内培训,不可替代原文;属于罕见病,国内实施需产科 + 内分泌 / 骨代谢 + 骨科 MDT 联合评估;不能替代临床医师个体化诊疗 缩写:PLO:妊娠和哺乳期相关骨质疏松症;核心定义:妊娠晚期至产后 18 个月(尤其产后哺乳早期)发生脆性骨折(以多发椎体压缩骨折最典型),伴骨量显著下降,排除其他继发性骨病;正常妊娠哺乳存在生理性、可逆性骨丢失,PLO 属于病理性骨脆性升高,不是正常妊娠骨代谢改变Internatio...

一、总体原则

  1. 提高警惕,减少漏诊:妊娠晚期 / 产后持续严重背痛、身高缩短,不要简单归为孕期肌肉骨骼不适,需排查 PLO;
  2. MDT 多学科管理:产科、骨代谢 / 内分泌、放射、骨科、疼痛康复共同评估;
  3. 个体化权衡哺乳与骨骼风险:多发椎体骨折、持续新发骨折,建议停止哺乳减少骨进一步流失;轻症个案可充分知情后谨慎继续哺乳;
  4. 基础营养贯穿全程:钙剂 + 维生素 D 是所有 PLO 患者基础治疗;
  5. 药物治疗需严格评估生育计划:大部分抗骨松药物孕期 / 哺乳期不推荐;严重多发骨折,可在 MDT 评估下选用促骨形成药物;
  6. 长期随访:停哺乳后骨密度多可部分恢复,但部分患者存在长期骨微结构损伤,再次妊娠复发风险升高。

二、高危人群筛查(声明重点)

1. PLO 高危因素

  • 低 BMI、孕前营养不良、长期钙 / 维生素 D 缺乏;
  • 既往脆性骨折史、PLO 既往病史(再次妊娠复发风险高);
  • 遗传因素:家族早发骨质疏松、成骨不全等;
  •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肝素、部分抗癫痫药;
  • 长期制动、进食障碍(厌食)、胃肠道吸收障碍(乳糜泻、炎症性肠病);
  • 初次妊娠即发病占多数,可无既往骨病病史。

不推荐普通孕产妇常规 DXA 骨密度筛查;仅存在高危因素或出现典型症状时才启动评估。

三、诊断路径

  1. 临床线索:孕晚期 / 产后新发持续性严重腰背痛、身高下降、轻微外力(咳嗽、弯腰)即发生椎体骨折;髋骨、肋骨骨折相对少见。
  2. 实验室检查(排除继发性骨质疏松,必做):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PTH、25 (OH) D、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炎症指标、蛋白电泳等,排除甲旁亢、乳糜泻、骨髓瘤、结缔组织病等。
  3. 影像学
    • 怀疑椎体骨折:脊柱 MRI(孕期首选,无辐射);产后可行脊柱 X 线 / CT 评估椎体形态;
    • DXA 骨密度(Z 值,不用 T 值!育龄期女性用 Z 评分);哺乳期早期 DXA 结果仅作基线参考,哺乳期间骨密度会生理性下降,不要仅凭单次 DXA 确诊;推荐断奶后 12~18 个月复查 DXA 评估骨量恢复情况。
  4. 诊断排除要点:区分生理性哺乳骨丢失 vs PLO;生理性骨丢失一般无脆性骨折,断奶后逐步恢复。

四、分层管理方案

1. 基础治疗(所有患者通用)

  • 钙剂:每日总摄入 1000–1200mg(饮食 + 补充剂合计);
  • 维生素 D:推荐 25 (OH) D 维持≥30ng/mL(75nmol/L);
  • 康复与支具:胸腰椎骨折酌情脊柱支具保护;物理康复,避免负重、弯腰搬重物;
  • 生活方式:戒烟戒酒,适度低冲击负重运动,避免跌倒;
  • 疼痛管理:优先对乙酰氨基酚,谨慎使用其他镇痛药物,兼顾母婴安全。

2. 哺乳决策(声明核心争议点)

✅严重 PLO(多发椎体骨折、持续骨痛、新发骨折风险高):推荐停止哺乳;停止哺乳后,PTHrP 下降,骨吸收降低,有利于骨骼修复。 ✅轻症、单发骨折、无持续骨痛:MDT 充分沟通获益风险,患者充分知情后,可谨慎继续哺乳,严密监测症状。

3. 药物治疗(严格把握指征,孕期不启动抗骨松药物)

证据多来自病例系列,缺少 RCT,必须充分知情

  1. 促骨形成药物(特立帕肽 / 阿巴洛肽):严重多发椎体骨折首选,可快速提升腰椎骨密度;哺乳期不推荐;用药期间建议避孕;停药后计划妊娠需评估间隔时间。
  2. 地舒单抗:骨吸收抑制剂;不推荐孕期、哺乳期使用;停药后存在骨反弹、快速骨丢失风险,需序贯治疗。
  3. 双膦酸盐(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半衰期极长,可沉积于骨骼多年;孕期、哺乳期避免使用;育龄女性使用后,建议至少等待 12 个月再备孕。
  4. 罗莫佐单抗:促骨形成 + 抗吸收,证据有限,仅用于极严重难治病例,严格避孕。

❌常规轻症 PLO 不直接启动抗骨质疏松药物,优先基础治疗 + 断奶后随访骨密度。

五、孕前、再次妊娠的孕前咨询(重点)

  1. 既往 PLO 病史:再次妊娠复发风险显著升高,孕前 MDT 评估骨密度、维生素 D、骨折风险;
  2. 孕前优化骨健康:补足钙 + 维生素 D,纠正营养不良、低 BMI;停用影响骨骼的药物;
  3. 既往 PLO 伴多发椎体骨折:充分告知再次妊娠 PLO 复发、新发椎体骨折风险,共同决定是否妊娠;
  4. 既往使用特立帕肽 / 双膦酸盐:评估停药间隔再备孕。

六、随访方案

  1. 急性期:症状、疼痛、身高监测;实验室 25 (OH) D、钙、PTH 定期复查;
  2. 断奶后 12–18 个月复查 DXA,评估骨量恢复;
  3. 长期随访:每 2~3 年骨密度评估,评估远期骨折风险;
  4. 再次备孕前必须重新骨代谢评估。

七、声明警示的常见误区

❌误区 1:产后背痛都是怀孕正常劳损,不需要影像学检查 → 持续剧烈腰痛、身高缩短需排查椎体脆性骨折。 ❌误区 2:哺乳期 DXA 骨密度下降就直接诊断 PLO → 哺乳本身生理性骨丢失;PLO 诊断核心是脆性骨折,不是单纯骨密度降低。 ❌误区 3:确诊 PLO 必须强制断奶,所有患者一律不能哺乳 → 分层管理;轻症单发骨折可个案评估,充分知情后继续哺乳。 ❌误区 4:PLO 骨折愈合后骨骼就完全恢复正常 → 部分患者骨微结构长期受损,再次妊娠复发风险升高。 ❌误区 5:双膦酸盐短期使用,停药很快安全备孕 → 骨骼半衰期极长,建议至少间隔 12 个月再尝试妊娠。

八、证据局限性

PLO 属于罕见疾病,缺乏大型 RCT;现有证据多为回顾性病例系列、个案报道;药物在育龄女性、备孕人群的长期母婴安全数据有限,所有药物治疗均需充分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