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标准化评估中国专家共识》由全军重症医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血栓止血危重病专业委员会共同制定,包括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的有关概念、评估方法及诊断标准 3 个部分,共 12 条推荐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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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功能紊乱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血液凝固异常,可表现为高凝血症相关的血栓性疾病及低凝血症相关的出血性疾病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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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功能障碍是因血液凝固能力下降导致的、具有出血倾向的病理生理状态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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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功能衰竭是血液的凝固能力不足以维持机体自身血液正常流动的紧急状态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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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是继发于潜在致病因素的、以广泛血管内凝血机制激活为特征的系统性疾病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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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评估需关注患者的基础疾病、用药史、年龄、性别及体重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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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使用血涂片进行外周血形态学检查辅助诊断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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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常规凝血试验及纠正试验进行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的筛查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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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使用黏弹力凝血试验作为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的常规诊断方法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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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联合使用常规凝血试验与黏弹力试验诊断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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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使用新型凝血分子标志物判断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的类型及预后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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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使用抗 Ⅹa 活性测定试验评估肝素类药物相对浓度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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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使用 ISTH-DIC、CDSS-DIC 评分系统诊断 DIC (推荐强度 A,证据等级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