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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澳大利亚共识声明:血液和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免疫抑制期间乙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02 10:13浏览:

2019 年澳大利亚共识声明《血液和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免疫抑制期间乙肝病毒的管理》由澳大利亚传染病协会(ASID)、澳大利亚胃肠病学会(GESA)等多领域专家共同制定。该共识主要针对血液和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免疫抑制期间乙肝病毒的管理提出了指导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 HBV 感染的筛查:建议所有接受癌症治疗的患者在治疗前都进行乙肝筛查,包括检测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核心抗体(抗 - HBc)和乙肝表面抗体(抗 - HBs)。
  • 开始抗病毒治疗的时机
    • HBsAg 阳性患者:所有 HBsAg 阳性的血液学或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在开始化学治疗、靶向药物及免疫抑制剂前至少 1 周(特殊情况可同时)应进行抗病毒预防治疗,可选用恩替卡韦(ETV)或替诺福韦(TDF)。
    • HBsAg 阴性和抗 - HBc 阳性患者:接受高风险肿瘤治疗的患者,如造血干细胞移植、B 淋巴细胞消耗、B 淋巴细胞激活剂或抗 CD20 药物、急性白血病和高等级淋巴瘤治疗等,应接受抗病毒预防治疗。
  • 停止抗病毒治疗的时机:对于 HBsAg 阳性患者,抗病毒治疗应持续至化疗或免疫抑制治疗结束后 6-12 个月。对于 HBsAg 阴性和抗 - HBc 阳性且接受高风险化疗的患者,抗病毒治疗的持续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建议在免疫抑制治疗结束后继续治疗一段时间。
  • 治疗期间的监测:化疗开始前及化疗期间,所有患者应至少每个化疗周期检测 1 次乙肝二对半、HBV DNA 和肝功能。化疗结束后,所有患者应至少每 3 个月检测 1 次乙型肝炎血清标志物、HBV DNA 和肝功能,至少持续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