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ACOG 实践简报:妊娠期甲状腺疾病(No.223)核心要点
这份指南聚焦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与管理,明确不推荐对普通孕妇进行普遍筛查,重点规范临床甲亢、甲减、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异常、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甲状腺结节 / 肿瘤及产后甲状腺炎的处理,同时强调碘营养与胎儿甲状腺安全。
一、妊娠期甲状腺生理与实验室参考
1. 生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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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体积:妊娠晚期增加10%–30%(血容量与细胞外液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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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孕早期因 hCG 刺激甲状腺,TSH 生理性降低;孕中晚期逐渐回升至非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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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激素:总 T4、总 T3 因 TBG 升高而上升;游离 T4/FT4是评估功能的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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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甲状腺:孕 12 周开始功能,孕早期胎儿 T4 完全依赖母体,分娩时脐带血 T4 约 30% 来自母体。
2. 实验室参考范围(无本地参考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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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孕早期上限较非孕降低0.5 mU/L;孕中晚期可用非孕参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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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T4 / 总 T3:孕 16 周后上限较非孕升高约50%。
二、筛查策略(核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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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荐对所有孕妇进行普遍甲状腺功能筛查(Level A):证据显示筛查与治疗亚临床甲减不能改善妊娠结局与子代神经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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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高危人群筛查(Leve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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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甲状腺疾病 / 手术史、甲亢 / 甲减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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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甲状腺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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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型糖尿病、其他自身免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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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反复流产、早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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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放疗史、碘缺乏 / 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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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胺碘酮、锂盐、含碘造影剂等药物
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
1. 流行病学与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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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率0.2%–0.7%,95% 为 Graves 病;其余为妊娠一过性甲亢、毒性结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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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表现:心悸、怕热、多汗、体重不增 / 下降、震颤、甲状腺肿;Graves 病伴突眼、胫前黏液性水肿。
2. 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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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学:TSH 降低 + FT4 升高;Graves 病查TRAb/TSI(影响胎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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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妊娠一过性甲亢(hCG 相关,孕早期、无自身抗体、自限)。
3. 治疗(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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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药物(ATD)(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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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 丙硫氧嘧啶(PTU)** 优先(致畸风险低于甲巯咪唑 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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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晚期:可换用甲巯咪唑(MMI)(肝损伤风险低于 P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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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用最小有效剂量维持 FT4 在正常上限或轻度升高,避免过度治疗致胎儿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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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 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控制甲亢症状(心动过速、震颤),短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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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仅用于 ATD 过敏 / 无效、疑似恶性结节;孕中期相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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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妊娠期禁用 ** 放射性碘(¹³¹I)** 治疗。
4. 胎儿与新生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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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TRAb 阳性:胎儿有甲亢 / 甲减风险,需超声监测胎儿甲状腺大小、心率、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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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后查甲状腺功能;母亲 ATD 治疗者需监测新生儿甲减。
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
1. 临床甲减(TSH 升高 + FT4 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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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增加流产、早产、子痫前期、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子代智力低下风险(Leve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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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左甲状腺素(L‑T4),立即足量起始,尽快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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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1.6–2.0 μg/kg/d;孕前确诊甲减者,确诊妊娠后立即增加 25%–50% 剂量(Leve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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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孕早期 TSH < 2.5 mU/L,孕中晚期 < 3.0 mU/L(Leve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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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每 4–6 周查 TSH,稳定后每 6–8 周。
2. 亚临床甲减(TSH 升高 + FT4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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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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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 > 10 mU/L:必须治疗(L‑T4)(Leve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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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 4.0–10 mU/L:仅在 TPOAb 阳性时考虑治疗;TPOAb 阴性者不常规治疗(Leve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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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荐对亚临床甲减孕妇持续监测(健康孕妇极少进展为临床甲减)。
3. 低甲状腺素血症(FT4 低 + TSH 正常)
五、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AI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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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OAb 阳性:增加流产、早产风险;但单纯 TPOAb 阳性、甲功正常者,不推荐 L‑T4 治疗(不降低流产率)(Leve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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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 TPOAb 阳性合并亚临床甲减时,考虑 L‑T4 治疗。
六、甲状腺结节与肿瘤
1. 结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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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结节:先做甲状腺超声 + TSH;TSH 降低时行核素扫描(¹²³I,避免 ¹³¹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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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学(FNA):超声提示恶性风险高时,妊娠任何阶段均可安全进行。
2. 甲状腺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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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型癌(乳头状 / 滤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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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 / 中期确诊:可孕中期手术;或延迟至产后(肿瘤惰性、无进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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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确诊:产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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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 L‑T4 抑制治疗:产后启动,妊娠期避免过度抑制 TSH。
七、碘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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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孕妇每日碘摄入220 μg,哺乳期290 μg(Leve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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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加碘盐、含碘维生素;避免过量碘(诱发甲减 / 甲亢)。
八、产后甲状腺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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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甲亢期(产后 1–6 个月)→ 甲减期(产后 3–12 个月)→ 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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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甲功动态变化 + TPOAb 阳性;TRAb 阴性(与 Graves 病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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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甲亢期对症(β 受体阻滞剂);甲减期症状明显或持续时予 L‑T4;多数产后 1–2 年恢复。
九、关键推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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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孕妇不普遍筛查甲状腺功能,仅筛查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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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甲亢:孕早期用PTU,中晚期换MMI,最小剂量控制 F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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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甲减:L‑T4 足量起始,孕早期 TSH < 2.5 mU/L;孕前甲减者妊娠后立即加量 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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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临床甲减:TSH > 10 mU/L 必治;4.0–10 mU/L 仅TPOAb 阳性考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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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结节:FNA 安全;分化型癌可延迟至产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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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孕妇每日220 μg,哺乳期290 μ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