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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 第2版) 》解读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2-22 19:40浏览:

《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第 2 版)》(2019 年发布)是国内妊娠甲状腺疾病诊疗的核心权威依据,核心更新聚焦诊断切点、治疗方案、筛查策略、特殊人群管理四大方向,明确了 78 个临床问题与 66 条推荐,大幅提升了诊疗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一、指南核心定位与更新背景

 
  • 发布主体: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围产医学分会联合制定。
  • 核心定位:替代 2012 年版,整合最新循证证据,统一妊娠 / 产后甲状腺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与随访标准。
  • 关键更新
    • 修订妊娠期甲减 TSH 诊断切点,明确无特异性参考范围时的替代标准。
    • 优化甲减、甲亢的药物治疗方案(剂量、时机、监测)。
    • 新增妊娠前 TSH 筛查流程图,强化孕前管理。
    • 补充产后甲状腺炎、妊娠期甲状腺癌、辅助生殖相关甲状腺问题等章节。
     
 

二、核心诊断标准(最关键更新)

 

1.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

 
  • 临床甲减:血清TSH>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上限,且FT4<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下限(A 级推荐)。
  • 亚临床甲减(SCH)TSH>上限FT4 正常(A 级推荐)。
  • 无特异性参考范围时的替代标准(B 级)
    • 妊娠早期 TSH 上限:普通人群上限下降 22%,或直接采用4.0 mU/L
    • 妊娠中、晚期 TSH 上限:分别为4.0 mU/L、4.5 mU/L
     
 

2. 妊娠期甲状腺毒症(甲亢)

 
  • 妊娠早期TSH<0.1 mU/L(或低于特异性下限),提示可能存在毒症,需查FT4、TT4、TRAb、TPOAb禁忌 131I 摄取率与核素扫描(A 级)。
  • 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GTT):仅见于妊娠早期,与 HCG 升高相关,TRAb 阴性,通常无需抗甲状腺药物(ATD)。
  • Graves 病TRAb 阳性,需 ATD 治疗。
 

3. 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

 
  • TPOAb 阳性、甲功正常:不诊断甲减,但增加流产、早产、产后甲状腺炎风险,需监测。
 

三、核心治疗方案(临床重点)

 

1. 临床甲减(L‑T4 唯一推荐)

 
  • 备孕期:将 TSH 控制在0.1~2.5 mU/L再妊娠(A 级)。
  • 妊娠后:确诊即启动治疗,L‑T4 剂量立即增加 20%~30%(A 级)。
  • 治疗目标
    • 妊娠早期:TSH 0.1~2.5 mU/L
    • 妊娠中期:TSH 0.2~3.0 mU/L
    • 妊娠晚期:TSH 0.3~3.0 mU/L(A 级)。
     
  • 产后:L‑T4 剂量恢复至孕前水平,产后 6 周复查甲功(A 级)。
 

2. 亚临床甲减(SCH)

 
  • TPOAb 阳性TSH>4.0 mU/L即启动 L‑T4(A 级)。
  • TPOAb 阴性TSH>10.0 mU/L推荐治疗;4.0~10.0 mU/L可个体化决策(B 级)。
 

3. 妊娠期甲亢(Graves 病)

 
  • 首选药物:** 丙硫氧嘧啶(PTU)** 用于妊娠早期;** 甲巯咪唑(MMI)** 用于中晚期(A 级)。
  • 治疗目标FT4 维持在妊娠期参考范围上限或略高,避免 TSH 完全抑制(A 级)。
  • 手术:仅用于 ATD 过敏 / 无效,妊娠中期为最佳时机(A 级)。
  • 禁忌131I 治疗绝对禁忌。
 

4. 产后甲状腺炎(PPT)

 
  • 甲亢期:对症治疗(β 受体阻滞剂),禁用 ATD(A 级)。
  • 甲减期:L‑T4 替代,目标 TSH 0.2~3.0 mU/L(A 级)。
  • 随访:产后 1、3、6、12 个月复查甲功,多数可恢复,部分转为永久甲减。
 

四、筛查策略(重要更新)

 
  • 推荐筛查人群
    • 所有妊娠早期妇女(妊娠 8 周前):查TSH、FT4、TPOAb(A 级)。
    • 孕前计划妊娠女性:常规筛查(A 级)。
     
  • 筛查时机妊娠 8 周前最佳,最迟不超过 12 周(A 级)。
  • 成本效益全人群筛查优于不筛查(B 级)。
 

五、特殊人群与新增重点

 

1. 妊娠期甲状腺癌

 
  • 分化型甲状腺癌:妊娠中期手术风险最低;早期发现且稳定者,可推迟至产后手术(A 级)。
  • 暂不手术者:TSH 控制在0.3~2.0 mU/L(A 级)。
 

2. 辅助生殖与甲状腺疾病

 
  • 控制性超排卵前后1~2 周查甲功(B 级)。
  • TPOAb 阳性、甲功正常且有复发性流产史者,可予 L‑T4(B 级)。
 

3. 新生儿先天性甲减(CH)

 
  • 治疗必须在生后 2 个月内启动,越早越好(A 级)。
  • 目标:TSH<5 mU/L,FT4/TT4 维持在参考范围上 1/2(A 级)。
 

六、与第 1 版(2012 年)的核心差异

 
表格
对比项 第 1 版(2012) 第 2 版(2019)
甲减诊断切点 TSH>2.5 mU/L 采用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无则用4.0 mU/L
亚临床甲减治疗 TSH>2.5 mU/L 即治 结合TPOAb与 TSH 水平分层决策
甲亢药物选择 MMI 全程可用 早期PTU,中晚期MMI
筛查范围 高危人群 全妊娠早期人群(8 周前)
新增内容 孕前筛查流程、产后甲状腺炎、妊娠期甲状腺癌、辅助生殖
 

七、临床实践要点总结

 
  1. 孕前是关键窗口期:甲减患者务必将 TSH 调至0.1~2.5 mU/L再备孕。
  2. 妊娠早期即筛查8 周前查 TSH、FT4、TPOAb,异常尽早干预。
  3. 甲减治疗L‑T4 足量、及时、达标,妊娠后立即加量。
  4. 甲亢治疗ATD 首选、小剂量、控制 FT4,避免 TSH 抑制。
  5. 产后管理:甲减患者减量并复查;甲亢患者监测 TRAb与甲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