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眼概述
干眼是多因素导致的慢性眼表疾病,全球患病率 5% - 50%,中国成年人患病率约 21%,女性高于男性。它由泪液质、量及动力学异常引发泪膜不稳定或眼表微环境失衡,伴有眼表炎症、组织损伤及神经异常,会造成眼部不适和视功能障碍。
泪液高渗是主要原因,可由泪膜蒸发增加或泪液分泌减少引起,能直接或间接引发炎症反应造成眼表损害,干眼本质是免疫介导的慢性炎症,与 T 细胞活化增殖密切相关,会形成自我强化的炎症循环。
干眼抗炎管理
目标:恢复眼表自然稳态,打破眼表炎症恶性循环。
治疗手段
泪液替代品:可通过非特异性(低渗滴眼液)或特异性(渗透保护剂)特性减少摩擦、缓解泪液高渗,如含羧甲基纤维素钠、透明质酸和海藻糖组合的人工泪液可减轻炎症。
外用皮质类固醇:能打破干眼炎症恶性循环,短期使用有临床疗效,但因存在眼压升高、白内障和机会性感染等局部潜在不良事件,只能有限时间使用,可考虑氟米龙、氯替泼诺和氢化可的松,其增加眼压和诱发白内障可能性较低。
环孢素:是有效的干眼治疗药物,安全性可耐受,与皮质类固醇相比,给药时间可延长。
环孢素在干眼治疗中的应用
治疗时机:取决于角膜和结膜染色严重程度、免疫相关系统疾病存在与否、对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反应速度及接受标准护理治疗时炎症控制程度。有严重干眼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尽早外用环孢素治疗。
治疗评估时间:1 个月后进行首次评估,之后每 3 个月评估一次。1 个月内有初始反应,6 - 8 周后干眼程度改善,3 - 6 个月后可维持或进一步改善。给药前 15 - 20min 用人工泪液可改善刺激症状。
与皮质类固醇的联合治疗:开始环孢素治疗同时或前不久进行皮质类固醇短期桥接治疗,可使症状和体征迅速改善,提高环孢素耐受性。环孢素应在皮质类固醇治疗同时或治疗后一周内开始,皮质类固醇剂量根据炎症变化逐渐减少。联合治疗时,1 - 2 周后密切监测眼压,每 2 - 4 周完成一次 OSDI 评估。
治疗的减量和停用:干眼需长期治疗恢复眼表稳态,长期用环孢素对患者有益,可缓解体征和症状,进而减少剂量或停药。若患者对环孢素耐受性和有效性良好,可无限期继续治疗;若已充分持续改善,可适度减量或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