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环境要求:验配与摘戴角膜塑形镜的诊室面积应符合相关要求,门诊诊室应按照《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 591—2018)的要求进行消毒。
设备要求:应具备眼科常规检查设备、主客观验光设备、角膜曲率计、角膜地形图或眼前节分析仪、角膜内皮镜、可测量眼轴的光学生物测量仪。有条件的建议具备视觉质量相关检测仪器、眼前节及眼后节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干眼相关检测仪器。
接、转诊能力要求: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具备处理常见问题的能力,超出诊治能力时应提供及时转诊服务。
适应证与禁忌证
适应证:近视或近视伴规则散光,屈光度数在角膜塑形镜相关注册证适用范围内;角膜曲率在 39.00D-48.00D 之间,角膜形态规则;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条件满足配戴要求;未成年患者在监护人监护下配戴;患者和 / 或监护人理解作用机制和效果,依从性好,能遵医嘱定期复查。
禁忌证:年龄小于 8 岁;角膜异常,如角膜上皮病变、活动性角膜炎、圆锥角膜等;角膜内皮细胞密度少于 2000 个 /mm²;其他眼部疾病,如泪囊炎、眼睑疾病或眼睑异常、中重度干眼等;有接触镜或接触镜护理液过敏史;妊娠期和哺乳期;免疫功能异常,或疾病对角膜塑形镜配戴有影响者;验配人员判定可能影响配戴的其他情形。
操作基本流程
操作前评估:签署知情同意书;详细询问病史;进行眼部常规检查、屈光状态检查、角膜参数检查及其他检查,如瞳孔直径、眼轴长度、干眼相关检查等。
角膜塑形镜选择:验配人员根据患者检查结果综合评估并选择镜片,主要验配方法包括试戴片法和软件直接定制法。
角膜塑形镜试戴评估:向患者和 / 或监护人展示规范洗手、摘戴、清洁过程。戴镜后进行镜片中心定位、覆盖度和活动度检查;荧光素配适评估;戴镜片上验光。
订片:试戴片法验配通过试戴评估得到最终订片处方,软件直接定制法通过镜片设计软件直接获得镜片处方,订片处方包括镜片品牌、设计、直径、降幅、各弧区参数等。
分发镜片:核验镜片信息,在裂隙灯显微镜下进行镜片配适评估,向患者和 / 或监护人展示并讲解规范洗手、摘戴、清洁、消毒、保存镜片的过程,提供相关护理用品与配件。
随访:初次配戴角膜塑形镜的患者需在过夜戴镜后第 1 天、第 1 周、第 1 个月、第 3 个月及以后每 3-6 个月定期复查,如有不适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