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 月伊朗眼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玻璃体内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治疗眼部血管疾病临床实践指南》(J Ophthalmic Vis Res. 2018),围绕 5 类核心眼病(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DME、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nAMD、近视性脉络膜新生血管 mCNV、视网膜静脉阻塞 RVO、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 CSC),基于 21 个临床问题形成 56 条循证推荐,核心是标准化抗 VEGF 注射流程、优化用药选择与随访策略,平衡疗效与安全,适配临床决策与质量控制。以下为结构化核心内容,聚焦临床落地应用。
一、指南定位与核心框架
(一)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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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5 类常见眼部血管疾病的抗 VEGF 注射管理,为眼科医师提供循证决策依据,提升治疗同质化与安全性,降低系统性与眼部不良事件风险P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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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贝伐珠单抗、雷珠单抗、阿柏西普等药物,明确适应症、给药方案、疗效监测与并发症处理,解决临床用药争议。
(二)证据分级与推荐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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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级:Ⅰ 级(RCT)、Ⅱ 级(队列 / 病例对照)、Ⅲ 级(病例系列 / 专家共识),优先采纳高等级证据,兼顾临床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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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路径:对每个临床问题提供多场景方案,经专家外审评分后确定最终推荐,13 个问题存在多场景共识,由技术委员会复核后明确最优策略。
二、五大疾病诊疗核心推荐(A 级 / B 级推荐)
(一)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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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用药:贝伐珠单抗、雷珠单抗、阿柏西普均为合理选择,初始治疗建议 “3+PRN”(每月 1 针 ×3 月,后续按需注射),基于视力、黄斑水肿 / 出血及纤维化程度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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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监测:每月查最佳矫正视力(BCVA)、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3 月评估治疗反应,视力稳定且无积液时延长注射间隔,出现积液复发及时补针P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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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PCV)可联合光动力疗法(PDT),尤其适合出血 / 渗出累及中心凹者,提升病灶消退率。
(二)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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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选择:首选雷珠单抗或阿柏西普,贝伐珠单抗可作为替代;伴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PDR)者优先抗 VEGF,必要时联合玻璃体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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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策略:初始每月 1 针 ×3 月,随后每 2—4 月随访,OCT 提示水肿持续则继续注射,视力≥20/40 且水肿消退可暂停,复发后重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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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辅助:PDR 玻璃体切除术前 3—7 天注射抗 VEGF,减少术中出血与医源性视网膜裂孔风险,降低术后再积血率。
(三)近视性脉络膜新生血管(mC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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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时机:中心凹下 / 旁 mCNV 确诊后立即启动抗 VEGF,保护中心视力,避免瘢痕形成致永久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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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选择:初始 “3+PRN”,贝伐珠单抗与雷珠单抗疗效相当,阿柏西普对慢性活动性病灶更优;伴视网膜下出血者可联合 PDT 加速出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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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管理:每 3—6 月查眼底与 OCT,高度近视需监测周边视网膜,警惕视网膜脱离风险。
(四)视网膜静脉阻塞(R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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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静脉阻塞(BRVO):黄斑水肿持续 > 3 月时启动抗 VEGF,初始每月 1 针 ×3 月,BRVO 比中央静脉阻塞(CRVO)更易获得视力提升,6 月时 BCVA 改善率可达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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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静脉阻塞(CRVO):首选阿柏西普或雷珠单抗,CRVO 水肿更顽固,可联合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植入剂),减少抗 VEGF 注射次数,降低眼压升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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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处理:注射后眼压升高(≤12% 病例)需监测 24—48 小时,必要时用降眼压药,避免青光眼进展。
(五)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C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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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 VEGF 定位:仅用于慢性 CSC(病程 > 6 月)或伴脉络膜新生血管者,不推荐急性 CSC 常规使用,因证据有限且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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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建议:贝伐珠单抗单次注射,术后每月查 OCT,无积液时不重复注射,优先选择 PDT 或保守治疗(如生活方式调整)作为一线方案。
三、注射操作与安全管理规范
(一)术前评估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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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排查: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凝血功能障碍、眼内感染 / 炎症者禁用;控制血压 < 160/100mmHg、血糖 < 10mmol/L,降低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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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准备:注射前 3 天局部用抗生素滴眼液,术前消毒眼睑与结膜囊,避免眼内炎(发生率 0.01%—0.1%)。
(二)注射技术与术后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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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操作标准 |
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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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部位 |
角膜缘后 3.5—4.0mm,颞下象限为主,避开水平直肌与涡静脉 |
减少视网膜 / 脉络膜损伤,降低出血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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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剂量 |
贝伐珠单抗 1.25mg/0.05mL,雷珠单抗 0.5mg/0.05mL,阿柏西普 2.0mg/0.05mL |
确保疗效,避免剂量不足 / 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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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监测 |
即刻查眼压,24—48 小时随访,1 周查裂隙灯,警惕眼内炎、眼压升高、视网膜脱离 |
早期发现并发症,及时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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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处理 |
眼内炎:立即玻璃体腔注射抗生素 + 激素;眼压升高:局部降眼压药,无效时前房穿刺 |
降低视力丧失风险,保障手术安全 |
(三)特殊人群用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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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 / 哺乳期:禁用抗 VEGF,因可能影响胎儿 / 婴儿血管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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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贝伐珠单抗经肝脏代谢,肾功对血药浓度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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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优先选择阿柏西普,半衰期长,注射间隔可适当延长,减少就医负担。
四、临床应用价值与落地建议
(一)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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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 nAMD、DME 等疾病的抗 VEGF 治疗路径,减少临床用药差异,提升疗效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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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CSC 等争议性疾病的用药边界,避免过度治疗,降低医疗成本与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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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注射操作与并发症处理,提升基层医院手术安全性,推动抗 VEGF 技术规范化普及PMC。
(二)落地执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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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标准化流程:门诊设置抗 VEGF 注射专岗,术前评估 — 消毒 — 注射 — 术后监测全流程记录,定期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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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随访机制:对 5 类疾病制定专属随访表,nAMD/DME 每月随访,CSC 每 2—3 月随访,用 OCT+BCVA 双指标评估,避免主观判断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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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协作:DME 患者联合内分泌科控制血糖血压,PDR 需与玻璃体视网膜外科协同,优化术前 / 术后管理。
五、核心要点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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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类核心适应症:nAMD、DME、mCNV、RVO、慢性 CSC(伴 CNV),急性 CSC 不常规用抗 VE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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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方案优先 “3+PRN”,根据积液与视力动态调整,联合 PDT 适用于 PCV、mCNV 伴出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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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后重点监测眼压与眼内炎,特殊人群(孕妇、肾功不全)需严格禁忌或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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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级指导用药,高等级证据优先,兼顾患者个体情况与经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