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以 “早期风险预警 + 规范流程 + 精准干预 + 长期追踪” 为核心,遵循国家卫健委《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及 WS/T 10039-2025《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2026 年 3 月实施),以下为结构化规范要点中国政府网:
一、筛查核心目标与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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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早期识别视力异常、远视储备不足、疑似近视,为近视防控提供依据,降低高度近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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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0–6 岁儿童(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18 岁中小学生(每学年≥2 次筛查)中国政府网。
二、筛查时间与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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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段 |
筛查频率 |
关键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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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岁 |
新生儿→3、6、12 月龄→此后每半年 1 次 |
入园前必查,建立眼保健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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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岁 |
每学年≥2 次(学期初 / 末) |
远视储备不足者每 3–6 个月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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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人群(家族史、高度近视、薄角膜等) |
每 3–6 个月强化监测 |
及早干预,预防进展 |
三、筛查流程与关键检查(A 级推荐)
1. 基础筛查(必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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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操作规范 |
判断标准 |
证据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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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远视力 |
采用 GB 11533-2011 标准对数视力表,5 米距离,单眼遮盖,光线 80–320cd/m² |
3 岁≤4.7、4–6 岁≤4.8、7–18 岁≤4.9 为异常 |
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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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镜视力(如有) |
记录矫正方式与视力 |
矫正视力<相应年龄正常下限需排查 |
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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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睫状肌麻痹屈光 |
自动电脑验光仪(ISO 10342-2010),无条件用串镜定性 |
等效球镜为负提示疑似近视 |
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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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视储备评估 |
睫状肌麻痹验光(散瞳)为金标准 |
低于年龄推荐值下限为储备不足(如 3–5 岁<+2.05D,6 岁<+1.72D 等) |
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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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轴 / 角膜曲率(推荐) |
光学生物测量仪 |
眼轴过长、角膜曲率异常提示进展风险 |
A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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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健康影响因素 |
评估户外活动、用眼时长、读写姿势等 |
为干预提供依据 |
A 级 |
2. 睫状肌麻痹验光(散瞳,确诊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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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12 岁以下初次验光、远视 / 斜弱视、散光较大、调节不稳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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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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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岁以下:1% 阿托品眼膏 / 凝胶(效果最强,持续 2–3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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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岁:1% 环喷托酯滴眼液(替代阿托品,持续 1–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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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岁以上: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持续 4–6 小时)。
四、筛查结果判定与风险分级
1. 视力与远视储备判定(WS/T 1003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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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视力异常界值 |
远视储备推荐值下限(睫状肌麻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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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岁 |
≤4.7 |
+2.05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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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岁 |
≤4.8 |
+2.05D(3–5 岁)、+1.72D(6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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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岁 |
≤4.9 |
7 岁 + 1.48D→14 岁 + 0.09D(逐年递减) |
2. 风险分级与干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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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判定标准 |
干预措施 |
随访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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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 |
视力正常,远视储备充足 |
保持户外活动≥2 小时 / 天,规范用眼 |
每 1–2 年常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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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 |
视力正常,远视储备不足 |
增加户外活动,减少近距离用眼,定期复查 |
每 3–6 个月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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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 |
视力异常或疑似近视 |
散瞳验光确诊,必要时配镜,综合干预 |
每 1–3 个月专科随访 |
五、转诊指征与流程(A 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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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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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低于相应年龄异常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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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视储备低于推荐值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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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睫状肌麻痹验光提示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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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轴 / 角膜曲率异常,或伴斜视、弱视等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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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干预无反应,视力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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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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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单位 1 个月内反馈结果,出具转诊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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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眼科医疗机构,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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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后制定干预方案,定期随访。
六、质量控制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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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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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需培训合格,设备定期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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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统一记录表,规范数据录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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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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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电子视力健康档案,记录筛查结果、干预措施、随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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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数据共享,为近视防控提供决策依据。
七、核心要点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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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以 “视力 + 屈光 + 远视储备” 为核心,散瞳验光为确诊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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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2 次筛查,远视储备不足者缩短复查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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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需及时,确诊后综合干预,降低高度近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