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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1-16 16:33浏览:

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以 “早期风险预警 + 规范流程 + 精准干预 + 长期追踪” 为核心,遵循国家卫健委《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及 WS/T 10039-2025《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2026 年 3 月实施),以下为结构化规范要点中国政府网
 

 

一、筛查核心目标与适用人群

 
  • 核心目标:早期识别视力异常、远视储备不足、疑似近视,为近视防控提供依据,降低高度近视风险。
  • 适用人群:0–6 岁儿童(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18 岁中小学生(每学年≥2 次筛查)中国政府网
 

 

二、筛查时间与频率

 
年龄段 筛查频率 关键节点
0–6 岁 新生儿→3、6、12 月龄→此后每半年 1 次 入园前必查,建立眼保健档案
7–18 岁 每学年≥2 次(学期初 / 末) 远视储备不足者每 3–6 个月复查
高危人群(家族史、高度近视、薄角膜等) 每 3–6 个月强化监测 及早干预,预防进展
 

 

三、筛查流程与关键检查(A 级推荐)

 

1. 基础筛查(必查项目)

 
检查项目 操作规范 判断标准 证据等级
裸眼远视力 采用 GB 11533-2011 标准对数视力表,5 米距离,单眼遮盖,光线 80–320cd/m² 3 岁≤4.7、4–6 岁≤4.8、7–18 岁≤4.9 为异常 A 级
戴镜视力(如有) 记录矫正方式与视力 矫正视力<相应年龄正常下限需排查 A 级
非睫状肌麻痹屈光 自动电脑验光仪(ISO 10342-2010),无条件用串镜定性 等效球镜为负提示疑似近视 A 级
远视储备评估 睫状肌麻痹验光(散瞳)为金标准 低于年龄推荐值下限为储备不足(如 3–5 岁<+2.05D,6 岁<+1.72D 等) A 级
眼轴 / 角膜曲率(推荐) 光学生物测量仪 眼轴过长、角膜曲率异常提示进展风险 A 级
视觉健康影响因素 评估户外活动、用眼时长、读写姿势等 为干预提供依据 A 级
 

2. 睫状肌麻痹验光(散瞳,确诊金标准)

 
  • 适用人群:12 岁以下初次验光、远视 / 斜弱视、散光较大、调节不稳定者。
  • 药物选择
    • 6 岁以下:1% 阿托品眼膏 / 凝胶(效果最强,持续 2–3 周)。
    • 7–12 岁:1% 环喷托酯滴眼液(替代阿托品,持续 1–2 天)。
    • 12 岁以上: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持续 4–6 小时)。
     
 

 

四、筛查结果判定与风险分级

 

1. 视力与远视储备判定(WS/T 10039-2025)

 
年龄 视力异常界值 远视储备推荐值下限(睫状肌麻痹后)
3 岁 ≤4.7 +2.05D
4–6 岁 ≤4.8 +2.05D(3–5 岁)、+1.72D(6 岁)
7–18 岁 ≤4.9 7 岁 + 1.48D→14 岁 + 0.09D(逐年递减)
 

2. 风险分级与干预建议

 
风险等级 判定标准 干预措施 随访频率
低危 视力正常,远视储备充足 保持户外活动≥2 小时 / 天,规范用眼 每 1–2 年常规检查
中危 视力正常,远视储备不足 增加户外活动,减少近距离用眼,定期复查 每 3–6 个月监测
高危 视力异常或疑似近视 散瞳验光确诊,必要时配镜,综合干预 每 1–3 个月专科随访
 

 

五、转诊指征与流程(A 级推荐)

 
  1. 转诊指征
    • 视力低于相应年龄异常界值;
    • 远视储备低于推荐值下限;
    • 非睫状肌麻痹验光提示近视;
    • 眼轴 / 角膜曲率异常,或伴斜视、弱视等眼病;
    • 对干预无反应,视力持续下降。
     
  2. 转诊流程
    • 筛查单位 1 个月内反馈结果,出具转诊告知书;
    • 转诊至眼科医疗机构,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等检查;
    • 确诊后制定干预方案,定期随访。
     
 

 

六、质量控制与档案管理

 
  1. 质量控制
    • 检查人员需培训合格,设备定期校准;
    • 采用统一记录表,规范数据录入与分析。
     
  2. 档案管理
    • 建立电子视力健康档案,记录筛查结果、干预措施、随访情况;
    • 实现数据共享,为近视防控提供决策依据。
     
 

 

七、核心要点速记

 
  1. 筛查以 “视力 + 屈光 + 远视储备” 为核心,散瞳验光为确诊金标准。
  2. 每学年≥2 次筛查,远视储备不足者缩短复查间隔。
  3. 转诊需及时,确诊后综合干预,降低高度近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