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肌肉骨骼疼痛(如骨关节炎、纤维肌痛综合征、慢性腰痛等)常伴随情绪障碍(焦虑、抑郁),且疼痛与情绪问题相互加重,形成 “疼痛 - 抑郁” 恶性循环。《慢性肌肉骨骼疼痛的药物治疗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基于循证医学证据,明确了抗抑郁药在该类疼痛治疗中的定位 —— 不仅可改善疼痛相关的情绪问题,更能通过直接作用于疼痛传导通路发挥 “镇痛效应”,是慢性肌肉骨骼疼痛(尤其合并情绪异常或常规镇痛药物效果不佳时)的重要辅助治疗药物。以下从核心作用机制、推荐药物类别与应用要点、注意事项三方面展开解读:
抗抑郁药的镇痛作用并非仅依赖 “改善情绪间接缓解疼痛”,更通过调节中枢及外周疼痛信号传导通路实现直接镇痛,主要机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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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神经递质再摄取:多数抗抑郁药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5 - 羟色胺(5-HT) 和去甲肾上腺素(NE) 的再摄取,提高突触间隙中两种递质的浓度 ——5-HT 和 NE 均为疼痛信号传导的重要 “调控因子”,可增强脊髓背角对疼痛信号的 “抑制作用”,减少疼痛信号向大脑皮层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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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痛觉敏化状态:慢性肌肉骨骼疼痛常伴随 “痛觉敏化”(如轻微触碰即引发明显疼痛),抗抑郁药可下调中枢神经系统中过度激活的疼痛相关受体(如 NMDA 受体)、减少促炎细胞因子(如 IL-6、TNF-α)释放,逆转痛觉敏化,改善 “持续性疼痛” 和 “牵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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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情绪 - 疼痛恶性循环:慢性疼痛易导致焦虑、抑郁,而情绪障碍会进一步降低疼痛阈值(“越抑郁越怕痛”);抗抑郁药通过改善情绪状态,打破这一循环,间接增强镇痛效果。
《共识》根据药物镇痛效果的循证证据强度、安全性及临床适用性,优先推荐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 和5 - 羟色胺 - 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 ,对选择性 5 - 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则需结合具体场景谨慎使用,具体分类及应用要点如下:
抗抑郁药用于慢性肌肉骨骼疼痛时,需平衡疗效与安全性,避免不良反应影响治疗依从性,《共识》特别强调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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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选择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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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睡眠障碍的患者:优先选择 TCAs(如阿米替林,具有镇静作用,睡前服用可改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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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心律失常)的患者:避免使用 TCAs(可能导致心率加快、体位性低血压),优先选择 SNRIs(如度洛西汀,对心血管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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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的患者:禁用 TCAs(抗胆碱能作用可能加重眼压升高、排尿困难),可选用 SSRIs 或 SN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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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良反应,小剂量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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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 的主要不良反应为抗胆碱能反应(口干、便秘、视物模糊)、镇静、体位性低血压,老年人需特别注意(易引发跌倒),建议从小剂量(如 10mg / 日)开始,逐步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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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RIs 可能引发恶心、头晕、出汗增多,通常在用药 1-2 周内缓解,若恶心明显,可与食物同服;长期使用需监测血压(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血压轻度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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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RIs 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恶心、腹泻)、失眠或嗜睡,少数患者可能出现 “5 - 羟色胺综合征”(罕见,但需警惕 —— 表现为高热、意识障碍、肌肉震颤,多与其他影响 5-HT 的药物联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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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突然停药,需逐步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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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药(尤其 SNRIs、TCAs)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可能出现 “撤药反应”(如头晕、焦虑、失眠、感觉异常),需在疼痛缓解后(通常连续缓解 2-3 个月)逐步减量(每周减少当前剂量的 10%-20%),整个减量过程至少持续 2-4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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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治疗目标,避免过度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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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药用于慢性肌肉骨骼疼痛的目标是 “缓解疼痛、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而非 “完全消除疼痛”;若用药 4-6 周后疼痛缓解不足 30%,需重新评估诊断(如是否合并神经病理性疼痛),或调整治疗方案(如换用其他类别抗抑郁药,或联合非药物治疗如物理治疗、心理干预)。
《慢性肌肉骨骼疼痛的药物治疗专家共识》将抗抑郁药(尤其是 TCAs、SNRIs)定位为 “慢性肌肉骨骼疼痛(合并情绪障碍或痛觉敏化)的重要辅助药物”,其核心价值在于 “镇痛 + 抗情绪障碍” 双重作用,可打破 “疼痛 - 抑郁” 恶性循环。临床应用时需根据患者的疼痛类型、合并症、耐受性选择药物,遵循 “小剂量起始、逐步加量、缓慢减量” 的原则,同时联合非药物治疗(如运动疗法、认知行为治疗),实现 “全方位管理疼痛” 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