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治疗规范专家共识(2022)
核心结论:以玻璃体腔抗 VEGF 药物注射与视网膜激光光凝为一线治疗,急进型 ROP(AP-ROP)、Ⅰ 区病变、伴附加病变的 Ⅱ 区 3 期需在 72 小时内启动治疗;冷冻治疗已少用,4 期及以上需玻璃体视网膜手术;治疗后需严格随访至周边血管完全成熟。
一、共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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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 年 1 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眼科学组,《中华眼底病杂志》第 38 卷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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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统一我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治疗指征、方案选择、操作流程与随访管理,平衡疗效与安全性,降低致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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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早产 / 低出生体重儿、有吸氧史的 ROP 患儿,覆盖 Ⅰ~Ⅴ 期及各类型(含 AP-ROP)。
二、治疗指征与优先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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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变类型 / 分级 |
治疗指征 |
推荐治疗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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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OP |
急进型后极部 ROP,进展极快 |
抗 VEGF 药物注射 |
72 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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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区 ROP |
无论分期,伴 / 不伴附加病变 |
抗 VEGF 药物注射(首选) |
尽快,最晚不超 72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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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区 ROP |
3 期伴附加病变(1+/2+/3+) |
激光光凝 / 抗 VEGF |
72 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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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值前病变 |
高危阈值前(如 Ⅰ 区 2 期、Ⅱ 区 2 期伴 ++ 附加) |
密切随访,必要时抗 VEGF |
24~48 小时复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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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期 / 5 期 |
视网膜脱离(4a:未累及黄斑;4b:累及黄斑;5 期:全脱离) |
玻璃体视网膜手术 |
尽快评估手术 |
三、主流治疗方案规范
1. 玻璃体腔抗 VEGF 药物注射(一线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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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AP-ROP、Ⅰ 区病变、Ⅱ 区 3 期伴附加病变,尤其适合周边屈光间质混浊、无法配合激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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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与剂量(共识推荐,按体重 / 病变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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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珠单抗:0.1 mg/0.02 ml(超早产儿 / 低体重儿推荐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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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柏西普:0.15 mg/0.015 ml(国产优选,安全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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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柏西普:0.4 mg/0.1 ml(用于复发或难治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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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伐单抗:0.625 mg/0.025 ml(临床常用,需注意超早产儿长期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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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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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散瞳、表面麻醉 + 必要时镇静;无菌操作,排除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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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颞侧睫状体平坦部进针,缓慢注入,拔针后压迫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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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合并早期纤维增生、玻璃体腔积血者慎用;严重全身感染、凝血功能障碍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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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眼内炎、白内障、眼压升高;全身需关注血管发育影响(长期随访)。
2. 视网膜激光光凝(一线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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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Ⅱ 区 3 期伴附加病变、无明显屈光间质混浊者,为传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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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双目间接检眼镜下,对病变区无血管区行格栅样光凝,避开黄斑与视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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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周边视网膜结构保留完整,无全身药物影响;劣势:需患儿固定,操作时间长,可能伴视野损失、早发近视(Ⅰ 区病变发生率约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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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球结膜水肿、出血、视网膜撕裂、玻璃体积血等。
3. 冷冻治疗(备选,极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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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屈光间质混浊(如白内障、玻璃体积血)、无法开展激光 / 注药的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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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疗效与激光相当,但周边视野损害重、并发症多,已基本被替代。
4. 玻璃体视网膜手术(4/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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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复位脱离的视网膜,保留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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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式:巩膜扣带术(4 期首选)、微创玻璃体切除术(5 期 / 复杂病例),可联合抗 VEGF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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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术后复发、白内障、青光眼、眼球萎缩,需多学科协作评估。
四、治疗后随访管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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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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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药 / 激光后24~48 小时首次复评,评估病变消退、眼压、炎症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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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后每1~2 周随访,直至病变消退、周边血管完全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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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后:矫正胎龄 40 周内每月随访,之后每 3~6 个月随访至 5 岁,监测视力、屈光、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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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处理:注药后 7~14 天病变未消退 / 进展,可重复注射(间隔≥4 周);激光失败者可转为抗 VEGF 治疗。
五、核心推荐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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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治疗:AP-ROP、Ⅰ 区病变首选抗 VEGF 注射;Ⅱ 区 3 期伴附加病变可选激光光凝或抗 VE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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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需治疗病例72 小时内启动干预,急进型 ROP 需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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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安全:严格无菌,注药 / 激光均需经验丰富医师操作,规避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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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核心:全程密切随访,重点监测复发、屈光发育、眼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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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协作:新生儿科、眼科、麻醉科协同,评估全身耐受与手术指征。
六、总结
本共识以分级治疗、快速干预、全程随访为核心,明确了 ROP 各阶段的治疗路径与操作标准。优先选择创伤小、安全性高的抗 VEGF 注射,经典激光光凝作为补充,4/5 期需积极手术,可最大程度保留患儿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