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9-17 10:01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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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于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小于1000克,身长短于35厘米者,称为流产。发生于孕12周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于12~28周者称为晚期流产。若处理不及时常可因大出血而危及生命。临床常见的流产类型有:
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完全流产、完全流产等。对流产处理不当,轻则造成贫血、盆腔炎、不孕症等,重则因出血造成严重后果或死亡。